新聞公報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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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一月十九日)宣布委任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及四位主任裁判官。有關委任由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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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陽桂如女士獲委任為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

主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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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莊景傑先生、練錦鴻先生、唐文先生及馬漢璋先生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對以上各項任命,表示歡迎。他說:「獲委任人士均為出色的司法人員。我深信他們對司法機構維護法治的精神,必會作出一定的貢獻。」

  獲委任的司法人員簡歷如下:

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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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桂如女士

  歐陽桂如女士一九六二年於香港出生。一九八四和八五年於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自一九八五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起一直私人執業。一九九四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暫委裁判官,並於一九九五年獲委任為裁判官。

主任裁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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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景傑先生

  莊景傑先生於一九五七年在英國出生。一九七六年和一九八零年分別於牛津大學及  Aberystwyth 大學畢業後,再於一九八一年在Guildford完成   Solicitors Finals。他先後於一九八三年和八四年在英國及香港獲得律師資格。一九八一至九零年間私人執業。莊先生於一九九零年獲司法機構委任為裁判官。

練錦鴻先生

  練錦鴻先生於一九五八年在香港出生,先後於一九八二年、八三年及九五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法學專業證書及社會科學碩士(犯罪學)學位。自一九八四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後一直私人執業。一九九二年加入司法機構為裁判官。

唐文先生

  唐文先生於一九五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七年、八六年及八七年分別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八七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同年加入當時的律政署為助理檢察官,並於一九九一年晉升為高級檢察官。唐先生於一九九三年獲司法機構委任為裁判官。

馬漢璋先生

  馬漢璋先生於一九五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八年於香港中文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並於一九八六、八七及九一年於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法學專業證書及法學碩士學位。一九九六年於北京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一九八七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八零年加入當時的律政署為法庭檢控主任、一九八七年成為助理檢察官及於九一年晉升為檢察官。一九九一至九五年間私人執業,一九九五年獲司法機構委任為裁判官。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