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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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一月十七日)宣布,委任裁判官簡士勳先生和陸啟康先生為區域法院法官。有關委任由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對以上任命表示歡迎。他說:「獲委任人士均為非常能幹的司法人員,我深信他們會對司法機構繼續維護法治、確保司法公正及提高司法效率,作出一定的貢獻。」

  新獲委任的法官簡歷如下:

簡士勳先生

  簡士勳先生一九四八年在英國出生,在英國Guildford法律學院肄業。一九七六年在英國和威爾斯取得律師資格,一九七七年在香港取得律師資格。一九八四年在澳洲維多利亞省獲頒大律師和律師資格。一九七四年至八一年間私人執業。簡先生一九八一年加入香港法律援助署為法律援助律師,一九八四年晉升為高級法律援助律師。一九八九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裁判官。

陸啟康先生

  陸啟康先生一九六五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七年和八八年先後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學士學位和法律專業證書,一九八九年在倫敦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學位。陸先生於一九八八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師資格,一九九○年至九五年間私人執業。一九九五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裁判官。

二○○一年一月十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