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行政長官董建華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的建議,將兩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三年。獲延任的非常任法官為李啟新勳爵及賀輔明勳爵。
《香港終審法院條例》備有非常任香港法官及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法官的名單。非常任法官的任期為三年。任期屆滿後,行政長官可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議,將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一次或以上。
目前終審法院有12位非常任香港法官及九位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其中,英國上議院法官李啟新勳爵和賀輔明勳爵的任期將於二○○一年一月十一日屆滿。
司法機構發言人表示 :「鑑於終審法院的案件數量及該兩位法官的貢獻,亦為了維持法院非常任法官的延續性,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認為應延續該兩位非常任法官的任期。」
「行政長官曾於二○○○年七月將其他15位任期屆滿的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任期延續三年。」
完
二○○一年一月五日(星期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