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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科技園公司條例草案》動議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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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工商局局長周德熙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動議二讀辯論《香港科技園公司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二讀《香港科技園公司條例草案》。

  現時香港工業h公司、香港工業科技中心公司和臨時香港科學園有限公司分別為不同類型和規模的產業提供基礎支援設施。工業h以接近成本的價格,提供土地給引進全新或改良技術及工序、而不能在多層大廈內運作的廠商,從而協助提升香港的技術水平,擴闊香港的經濟基礎。工業科技中心公司透過轄下的科技創業培育計劃,致力培育新晉科技公司,在它們創業初期最關鍵的三年,提供市場推廣、財務、科技轉移和行政管理的服務。科學園則提供一個社群環境,擊E以科技為本的公司,專注於研究開發的活動,並藉互相交流,加強競爭力。

  條例草案的目的,是要合併這三個機構,精簡架構,集中資源,為產業提供一站式的服務。合併後的機構,將名為「香港科技園公司」。新機構將以靈活及具策略性的方式,為產業提供支援服務;從培育新晉科技公司、協助技術轉移、以至營造理想環境以鼓勵科研,及提供土地作生產用途,全面照顧產業在各階段的不同需要,從而促進高增值產業的長遠發展。

  新機構除了能繼續提供工業h公司、工業科技中心公司和臨時科學園公司現行營辦的各項服務外,條例草案亦賦予新機構權力開拓新服務以達致其宗旨。由於合併機構仍然由公帑資助,並且肩負重要公眾使命,我們認為應該以法定公司的形式成立該機構,以給予它適當的法律地位,並且清晰地訂明它的職能和權力,令政府有機制進行監管,確保其向公眾負責。在財務安排方面,三間機構的淨資產將會成為新機構的法定資本。新機構須將每年的收支預算、帳目報表和周年報告呈交政府,並委任專業核數師審核有關帳目報表。經審核的帳目報表和周年報告須提交立法會席上省覽。

  條例草案參照了《香港工業h公司條例》和《香港工業科技中心公司條例》的條文,並因應實際運作經驗,將有關條文加以改進,使新機構的運作具足夠彈性,好能迅速回應轉變中新經濟的各項需要。

  新公司成立後,現有三間機構將隨即解散。三間機構所有的權利、責任、資產及負債將轉歸予新公司。

  主席女士,條例草案將大大改善香港現行的科技基礎支援架構,為產業提供具策略性的全面支援,最終有助穩固香港在全球科技發展勢頭中的地位。我希望議員能支持條例草案,讓合併計劃可以儘快落實。

  主席女士,我謹此陳辭,向議員推薦本條例草案。多謝。

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