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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加強對區議員的支援」動議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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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關永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加強對區議員的支援」動議辯論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很多謝葉國謙議員今天提出這項動議辯論,讓我們有機會在開展區議會職能檢討前,加深了解立法會議員對這個課題的意見。由於檢討剛剛開始,我今天將無法就議員所提的各項建議給予詳細的回應。但我必須強調,政府對區議會職能檢討並沒有既定的立場,我們亦承諾會以開放和坦誠的態度去進行這項工作。至於是否需要修改法例,當然要視乎檢討結果而定。

背景

  政府在80年代初推行地方行政計劃,在全港各區設立區議會,藉以鼓勵市民參與區內事務,培養市民的歸屬感和守望相助的精神,並確保政府能夠迅速對地區問題和需要作出回應。由於區議員熟識地區情況,又廣泛接觸市民,因此政府在處理地區事務時,都十分倚重區議員的意見。區議會經過多年來的運作,已經成為地區層面的主要諮詢組織,亦是政府與市民溝通的重要橋樑。區議會不但協助政府制定和推行各方面的政策,更緊密地監察政府部門在地區提供的服務及設施。這種具建設性的監察,對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素起蚇n極的作用。

  我們在一九九八年進行了「區域組織檢討」,公眾諮詢的結果再一次肯定區議會對地方工作所作出的貢獻。不少意見亦贊成應該讓區議會擔當更重要的角色和承擔更多的工作。政府因此在該檢討報告中建議加強區議會在地區層面的角色,包括就食物和環境衛生服務提供意見,以及組織和推動文化康樂活動。此外,政府亦承諾為區議會提供額外撥款,以改善地區環境,舉辦和資助地區文化及康樂活動,以及承擔更多社區建設計劃。政府亦建議適當地提高區議員的酬金及實報實銷的津貼,以幫助他們成立辦事處和聘請助理,並且加強民政事務處為區議會提供的協助。

  為了落實「區域組織檢討」諮詢報告中的建議,民政事務總署署長在一九九九年成立了一個跨部門的工作小組,研究如何加強區議會參與地區管理工作和增加對區議員的支援。工作小組的建議已在新一屆區議會成立之後逐步實施。我想在這娷略隊@下這些措施,並對議員提出的建議作初步的回應。

具體措施

  就加強區議會的角色及增加對區議員的支援,政府已推行下列的措施:

(一) 為區議會提供額外撥款:我們在本財政年度共撥款一億四千三百萬元給18個區議會用作推行或贊助社區建設和展開小型環境改善工程。另外亦撥款一千三百萬元,供區議會推行各項地區文娛康樂活動之用。除此之外,有見於「鄉郊小工程計劃」的成功,我們為市區設立了一項「市區小工程計劃」,並撥款三千五百萬元,用作改善市區環境。由本年四月一日開始,康樂文化事務署在全港18區推行「地區節資助計劃」及「地區文化活動資助計劃」,以資助區議會和地區團體舉辦地區節及傳統節日慶祝活動。此兩項計劃的撥款額分別為一千八百七十萬元及六百七十萬元。在聽取了區議會對撥款安排的意見後,康樂文化事務署署長已承諾會改善撥款的安排及程序,好讓區議會及地區團體可以更有彈性地使用該兩筆撥款。

(二) 邀請區議員參與更多地區管理事務:由有關政府部門代表組成的「地區管理委員會」(區管會)一直在管理地區事務和解決區內問題方面擔當著重要的角色。自今年一月起,我們邀請了各區議會主席及副主席加入當區的區管會成為正式成員;目的是讓他們可以代表區議會直接參與管理及協調地區事務。此外,區議會主席或副主席亦獲邀加入為「鄉郊小工程計劃」及「市區小工程計劃」而成立的中央督導委員會和地區工作小組,就工程計劃的推行提出建議並發揮積極的監督作用。在監察食物環境衛生方面,食物環境衛生署已委派高級總監級人員出席各區議會及有關委員會的會議。此外,食物環境衛生署亦邀請區議員協助監察小販及街市管理、街道及公廁潔淨等工作,並參與街市管理諮詢委員會工作,就街市管理事宜提供意見。我們會繼續與有關部門商討,在適當情況下邀請區議員就區內其他設施管理事宜提供意見。

  從最近與區議會的討論與及今日的動議辯論中,我們得到很多寶貴的意見,特別是針對區議會在管理所屬地區市政設施及服務應扮演的角色,以及如何加強區議會的諮詢功能及議事能力。我們會細心分析這些意見。總的來說,我們是希望區議會在推動文娛康體活動,改善地區環境衛生和促進社區建設等方面,可以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鄭家富議員在修正議案中要求政府與區議會訂立約章,列明哪類地區層面的工程必須獲得區議員同意方可實施。這建議可能與現行的政策和法例有所抵觸,須要詳細研究,在現階段我們對這建議有所保留。

(三) 加強區議會與部門的溝通:自新一屆區議會成立以來,民政事務總署署長每月與各區議會主席舉行會議,這些例會提供了合適的機會,讓區議會主席與個別決策局局長及部門首長交換意見。最近,我們亦邀請十八位區議會副主席及立法會區議會功能界別代表出席每月例會,以加強區議會與局長及部門首長的溝通和增加對各項重要施政的了解。民政事務總署會繼續鼓勵及安排決策局和部門的首長參與這會議。

  我們知道部份區議員對於他們在議會提出的建議有時候未被部門所接受,又或是遇上部門沒有對他們的意見作出積極的回應而感到失望。我們亦知悉區議會對於某些部門未能應區議會的要求委派較高級的官員出席區議會或其屬下委員會的會議,或出席的官員未能圓滿解答議員的提問而有所不滿。我們同意需要正視及解決這些問題。我們會與民政事務總署及有關部門了解困難所在,並尋求妥善的解決方法。

  然而,我們認為在各執行部門增設或指定一助理署長級職位以協助區議員處理投訴,或規定由首長級人員出席區議會會議均不是加強區議會與政府部門溝通的最有效方法。事實上,從我們與區議會的討論中,我們得悉區議員普遍認為要改善區議會與政府部門的關係,最重要是出席區議會會議的部門代表必須對討論的事情熟悉並且能夠和樂意解答議員的問題,官員的級數並非最關鍵的問題。此外,原動議中的提議涉及開設至少數十個助理署長級職位,由於涉及龐大的經常性開支,政府對此建議亦有所保留。不過,我亦聽到葉國謙議員剛才解釋並不是建議增設職位。

(四) 委任更多區議員加入與民生事宜有關的諮詢機構:為使政府能更有效吸納地區層面的意見,作為制訂政策的參考和依據,我們正逐步委任更多區議員加入與民生有關的諮詢機構。在519位新一屆區議員當中,超過480位現正出任不同層面及性質的諮詢及法定機構的成員,這亦包括152位區議員出任逾140個非地區性層面的機構的委員。在未來,我們會更積極委任區議員加入與民生有關的諮詢機構。 我們預計未來數年,區議員在與民生有關的諮詢組織會有更多的參與。

  我想就馮檢基議員建議應讓區議員互選或提名成員加入政府諮詢機構,解釋一下我們在這方面的政策。設立諮詢機構最主要的目的是讓政府在制訂政策或策劃服務時可獲得社會人士的意見和參與。透過委任制度,政府能務實及靈活地根據個別諮詢機構的職能,委任具備所需知識和才能的社會人士為成員。根據上述「以機構需要為本」和「用人為才」的政策,我們同意區議員作為民意的代表,應有更多機會透過委任制度參與諮詢機構的工作。但我們不同意將區議會與諮詢機構兩個制度硬性掛u。因為它們在諮詢的過程中所擔任的角色是相輔相承但並不相同。我們會繼續因應各諮詢組織的職能和實際需要,委任具備所需的知識及才能的人士,包括區議員,以個人身份擔任成員。

(五) 為區議員提供更多支援:由於區議會在地區事務上擔當了更重要的角色,因此,政府亦提供了額外資源,使區議員能夠更有效地執行職務。

  (甲) 資訊科技

  我們在區議會秘書處安裝了附帶互聯網和電郵設施的個人電腦,供區議會主席、副主席和議員使用。我們亦正為所有區議員提供資訊科技訓練。這些資訊科技設施及訓練將有助加強區議員之間的聯繫,並可促進區議員與政府的溝通。此外,為方便區議會與市民聯絡,民政事務總署將會設定電腦基本平台,供18個區議會設立本身的網頁。

  (乙) 財政支援

  區議員每月可獲發酬金和實報實銷津貼,以支付聘請助理和在屬區內維持所設辦事處的實際開支。發放酬金是為了在某程度上彌補區議員處理區議會事務而引致的開支和所付出的時間。現時區議員的每月酬金為18190元,區議會主席的每月酬金則為36380元,而副主席的每月酬金則為27290元。此外,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區議員獲發放一項新的實報實銷津貼,每月10000元,以取代舊有的辦事處租金津貼。這項新津貼主要是用作支付區議員開設辦事處所需的開支,以及協助他們支付聘請助理以執行區議會職務所需的費用。

  我們知悉區議員認為現時實報實銷津貼不足以應付基本的開支,部份議員亦要求增加可申請實報實銷津貼的項目與及為議員提供一筆過開設辦事處的津貼。我們會認真及詳細考慮區議員提出的要求。

  (丙) 區議會秘書處人手及設施

  由於區議員數目的增加以及區議會承擔了更多工作,連帶區議會秘書處的工作負擔亦增加了不少。我們十分明白這個問題可能會影響區議會的運作。因此,我們會在今年年底為十八區區議會秘書處各增加一名二級行政主任以加強對區議會的支援。此外,區議會亦可考慮按個別活動計劃的需要聘請臨時幹事,負責工作小組的文書及活動籌辦的事宜。至於鄭家富和馮檢基兩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建議將現時民政事務處轄下的區議會秘書處轉為獨立的秘書處,由於此建議影響深遠,而區議員對此亦未曾達成共識,故此我們認為必須審慎處理。

檢討區議會的角色和職能

  今年年初,前民政事務局局長承諾在新一屆區議會成立一段日子和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後,會全面展開檢討。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提到,我們正研究如何進一步加強區議會在地方事務上的角色,並考慮增加對區議員的支援。這亦是我們即將展開的區議會職能檢討的重點所在。我們已為檢討做了一些準備功夫。首先,民政事務局局長在他七月上任後已拜訪了十八區區議會,與區議員討論他們關注的事項,並聽取了許多關於加強區議會職能及增加對區議員支援的意見。剛才鄭家富議員提及民政事務局局長更改拜訪西貢區議會的日期,其實民政事務局局長在早前已發表聲明,更改時間是由於在原定時間被法庭傳召等候上庭作供,所以拜訪西貢區議會要改期,這絕對沒有不尊重區議會的意思。此外,我們剛於上星期六(十一月十八日)舉行了一個名為「地方行政新紀元」的研討會,出席的有四百多位區議員及有關部門的首長級官員,區議員在研討會就區議會的運作和可予改善的地方提出了許多寶貴建議。這個研討會使我們加深了解區議員對地方行政計劃的看法。

  葉國謙議員今日提出的這個動議辯論正好來得合時。各位議員的發言讓我們更全面地掌握立法會對區議會職能這個議題的看法及對即將展開的檢討的期望。

  正如我在開首時說,政府無法在今日的動議辯論中詳細回應議員提出的各項具體建議。但我們承諾在進行檢討時,會認真考慮各位議員的意見。我相信我們與立法會的整體目標是一致的,便是讓區議會能更充份發揮它作為地區民意代表及監察政府的功能,使特區政府能夠成為一個更開明和更具問責性的政府。我相信區議會將來發展的潛力和機會是很大的。這主要是源自區議會和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以及區議員和市民之間的緊密聯繫。換句話說,區議會的成長不是單向的,除了政府的推動外,亦是建基於區議員踴躍參與地區事務,積極向政府提供意見,並且推動市民及團體參與社區事務。我期望這次檢討可以帶來另一次更新區議會的機會。

  多謝主席。

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