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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政府鼓勵紅色小巴轉為專線小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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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富華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局局長吳榮奎的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為何多年來禁止紅色小巴在快速公路上行駛;有否計劃放寬該項規定;若有計劃,何時實施;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小巴在本港的公共交通運輸系統中,發揮輔助的功能,主要為乘客較少及不適宜使用載客量高的交通工具的地區提供服務。因此,相對其他集體運輸工具,小巴的角色及發展會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多年來小巴的數目仍然維持在目前四千三百五十輛的水平。

  在這大前提下,政府一貫的政策是盡量鼓勵小巴以專線小巴的形式提供固定路線的服務,以補主要公共交通工具如鐵路和巴士的不足。至於紅色小巴,我們會繼續讓這類小巴在現有的服務範圍內靈活經營,並對它們的運作實施適當的限制。

  我們鼓勵紅色小巴轉為專線小巴,因為專線小巴在營運方面受到運輸署的直接監管,在服務質素方面較有保障。因此,如果有需要推出新的小巴路線,我們會以專線小巴形式發出營業牌照。

  由於快速公路大部分是連接新發展區的跨區道路,而這些地區通常在規劃階段已安排了其他公共交通工具提供有效率的服務,所以一般來說,我們不會容許小巴行走快速公路。在執行有關政策時,我們會考慮實際的情況和需求。如有實際需求及適宜提供新的小巴路線行走個別快速公路,運輸署會仔細考慮和作出諮詢,並劃出適當的小巴路線以專線小巴形式提供服務。

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