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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董建華已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任命梁紹中法官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推薦,並將根據《基本法》第88條,在徵得立法會的同意後按照該項推薦進行任命。
董建華表示:「我很高興接受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委任梁紹中法官出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梁紹中現為高等法院上訴庭法官,具備誠信和司法人員的特質,深諳法律,受司法機構和業內人士尊重。」
《基本法》第90條規定,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的同意。
政務司司長稍後會向立法會徵取同意。委任將於完成有關的憲法程序後生效。
梁紹中法官將於2001年7月14日達65歲退休之齡。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梁法官的任期延長至2003年7月13日,使梁法官可以出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直到他年屆67歲。
若徵得立法會同意進行任命,行政長官亦會將梁紹中法官的任期延長至2003年7月13日。
自2000年9月1日陳兆愷法官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高等法院首席法官職位便懸空至今。
完
二○○○年十一月十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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