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第十四題:強制性公積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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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智思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局局長葉澍i的書面答覆:

問題:

  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將於本年十二月一日開始實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是否知悉:

(一) 強積金計劃的最新參與情況;

(二) 最新參與情況是否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所設計的進度琣X;及

(三) 積金局將會/曾經採取何種措施,促請僱主盡快為其僱員選定強積金計劃?

答覆:

主席女士:

  截至二○○○年九月三十日,已參加強積金計劃的僱主及自僱人士,據初步估計,分別約有80 000名及54 100名,僱員方面,據估計,則介乎六十萬至七十萬名不等。除此之外,尚有大約八十三萬名僱員受不同形式的退休計劃保障。這些退休計劃的運作均受法律管限,受惠人士包括《退休金條例》及《退休金利益條例》所涵蓋的公務員、《補助學校公積金規則》及《津貼學校公積金規則》所涵蓋的教師,及已參加獲強積金豁免的職業退休計劃成員。

  積金局關注參加計劃的人數至今仍然偏低,並一直密切監察情況。我們正努力提醒僱主及自僱人士及早參加計劃,不要等到最後一刻才參加,預計參與率在未來數月將會顯著提高。積金局的熱線中心現時每天接獲的來電數目約為800個,其中一半以上來自僱主。這顯示越來越多僱主正積極部署參加計劃的事宜,情況令人鼓舞。

  強積金是在本港嶄新推行的制度。一些市民也許未能充分認同公積金計劃可為工作人口提供退休保障及為整體社會帶來長遠利益的好處而不願參與強積金制度。為加深市民對強積金的認識,積金局自二○○○年一月便已推出內容全面、活動密集的公眾教育及宣傳運動。

  積金局的公眾教育及宣傳策略所定的目標如下:

(i)加強市民對強積金制度的認知;

(ii)讓僱主及自僱人士知道根據法例規定,他們有責任參加強積金計劃及定期供款;

(iii)告知僱員強積金是他們的權益;

(iv)推動計劃成員在二○○○年十二月一日前盡早參加計劃;及

(v)廣為宣傳過了十二月一日的限期而未有遵守法例的人士所將受到的民事及刑事罰則。

  很大部分的強積金宣傳運動都是透過大眾傳媒推行的。積金局、受託人及服務提供者的廣告宣傳已排山倒海而來。不同單位亦製作及播出了多個以強積金特點為專題的教育及宣傳活動。此外,積金局又邀請了各界領導人物表達對強積金的支持,以加強社會大眾對強積金制度的認識及支持。

  除了傳媒方面的廣告宣傳外,積金局亦大力尋求社會各界的支持,包括舉行研討會及投資論壇、為合資格計劃成員、傳媒及強積金中介人舉行簡布會及展覽等。這些活動大多與區議會、商會、工會、專業團體及本地社區組織攜手協辦。自本年一月起,積金局籌辦或參與的強積金宣傳及教育活動、研討會及展覽共超過930場。

  本年八月,積金局曾向全港僱主發出資料函件,讓他們更為熟悉強積金制度。本年十一月,積金局將向尚未參加強積金計劃的所有僱主發出第二輪公開信,呼籲他們及早安排僱員參加計劃,並提醒他們不遵守有關規定所將受到的制裁及懲罰。

二○○○年十月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