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合約僱員的約滿酬金已包含退休福利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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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十月十六日)在回應新聞界查詢有關合約僱員的約滿酬金安排時表示,政府在為合約僱員提供約滿酬金時,是考慮到市場狀況,保持僱用條件的競爭性和退休福利,故此約滿酬金已含有退休福利的成份。

他說:「約滿酬金並不是僱員的薪金。酬金的發放是在僱員已圓滿完成合約才予發放。」

「為配合將實施的強制金計劃,政府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後所簽訂的合約,均明確訂明新合約的約滿酬金,加上政府為該僱員作出的強制性公積金供款,將達致在合約中訂明的水平。」

  

發言人強調,新訂的合約酬金條款,與強積金法例不存在衝突。政府為僱員所作出的強積金供款和約滿酬金,全部歸屬於有關僱員。

二○○○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