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行政署長發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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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行政署長黃灝玄今日(十月十六日)在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的發言全文:

我很高興向立法會介紹二零零零年行政署施政方針小冊子。「行政申訴與法律援助」文件載述一整套落實行政署施政方針的措施,有關的施政方針包括提供行政申訴的途徑和法律援助服務,以及為政府總部提供優良的支援服務和維持高效率的禮賓服務。

在過去一年,我們致力實施在一九九九年及以前所承諾的共16項措施下的27個目標,範圍涵蓋提供行政申訴的渠道及法律援助服務、使政府及立法機關之間保持有效溝通、為政府總部提供支援服務、為政府提供檔案管理服務,以及接待貴賓及領事團的行政事宜。我很高興向各位議員匯報,我們已完成了12個目標,有12個目標正如期推行,另外有3項(有關增加法援署申請及審查科的首長級人員人手及兩項關於把中區政府總部遷往添馬艦基地填海區事宜)則正在檢討中。

我會就幾個本委員會有興趣的課題,報告一下過去一年的工作進展,以及未來12個月的路向。

提供有效率的法律援助服務

我們的法律援助政策,是確保有充分理據在本港法院進行訴訟的人士,不會因為經濟能力不足而不能爭取公正的法律裁決。一直以來,當局致力確保法律援助服務能夠符合公眾的需要。去年,我們曾通過立法途徑實施在法律援助政策檢討所提出一系列的措施,以改善現有的服務。我們感謝首屆立法會對我們的建議提供了十分有用的意見,並於本年五月通過我們所提出的修訂條例。另外,我們亦要感謝本屆的立法會議員對修訂條例生效日期的公告不表異議,使新的安排可確認自本年七月起生效。新的安排不但擴大了法律援助的服務範圍,亦使全港能符合法律援助資格的家庭由48% (即約80萬個家庭) 增加至58% (即逾100萬個家庭)。

我們在推行上述新的安排後,會繼續密切注視法律援助制度的實施情況,在有需要時作出適當的檢討和改善,務使服務能夠更加符合公眾的需要。

我們其中一個用以衡量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的成效指標是法律援助署審查法律援助申請的速度。我很高興的指出,法律援助署已經能夠達到現行的目標,把80% 的民事法律援助申請的審查工作,由申請日期起計三個月內完成。為履行我們不斷提供更佳法律援助服務的承諾,我們決定把原定80%的目標,再提高至85%,使我們的法律援助服務能夠與時並進。

使政府與立法機關之間保持有效溝通

行政署的另一個重要工作範疇,是使政府與立法機關之間保持有效溝通。政府充分明白必須與立法機關緊密合作,使立法機關能快捷有效地處理其事務,為廣大市民服務。我們在首屆立法會任期內提交了171項政府條例草案、679條附屬法例及158項財務建議,供立法會審議和批核。經政府向議員解釋有關的法例/建議後,其中157項條例草案,差不多所有附屬法例(674條)及大部份的財務建議(149項),均已獲立法會通過。

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內,我們定會繼續與立法會緊密合作。在制定政策,提出法案或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前,會繼續盡量預先向有關的事務委員會闡釋有關構思和建議,並與委員進行磋商及討論,好使有關的政策或法案的建議,能更切合社會的需要及符合特區整體的利益。此外,我們將會向立法會,就我們計劃在二零零零至零一年立法年度內提交與立法會審議的條例草案,羅列一個立法議程。一如過往,我們將儘量依據立法議程,有秩序地向立法會提交法案,並與法案委員會衷誠合作,以確保立法會有充份的時間及資料審議草案。

至於在「硬件」方面的配合,我們已備悉長遠而言,有需要把立法會所有設施集中在一個地方,以加強運作的效率。我們正在這方面作初步規劃評估。就此,我們已和立法會秘書處接觸,索取就新的設施較詳細的資料,好以研究可供考慮的選址。

維持公眾對獨立申訴的信心

至於維持公眾對獨立申訴的信心這方面,我們的目的是繼續提供公平、公開和簡易的途徑,讓市民可就行政決定及措施提出上訴和投訴。提出申訴的主要渠道,包括行政上訴委員會及文康市政上訴委員會、申訴專員,以及根據太平紳士制度進行巡視的太平紳士。

在過去一年,我們已將行政上訴委員會及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舉行聆訊的次數由每月合共3次增至4次,以進一步縮短上訴提出以後等待聆訊的時間。此外,我們亦已把行政上訴委員會及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的仲裁範圍予以擴大:行政上訴委員會可仲裁的條例增加了4條,而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則可以就額外3個範疇的市政服務的上訴進行聆訊。我們將繼續致力維持兩個上訴委員會的效率。

至於申訴專員方面,我們亦已與申訴專員展開磋商,以期將其職權範圍擴大,以涵蓋更多的法定機構。就此,我們會積極考慮將申訴專員的職權範圍擴大以涵蓋平等機會委員會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這兩個機構。我們希望可以早日落實此方案,以便該兩個機構可以納入申訴專員的職權範圍。我們亦會繼續不斷探討可否再擴大其職權範圍至其他主要法定機構。

太平紳士巡視制度是有關院所(譬如懲教機構)的被羈留者或住院者提出申訴的重要渠道。在過去一年,我們積極落實各項於一九九九太平紳士巡視制度檢討中提出的建議,藉以改善太平紳士巡視制度。其中的措施包括:讓太平紳士較定期地巡視自行選擇的院所;在太平紳士巡視前,為其提供更多有關將要巡視的院所的最新資料;讓太平紳士有更多時間提交對巡視的意見;以及開始出版有關太平紳士巡視各院所的年報。此外,我們亦已決定就太平紳士巡視的配搭作出新安排,讓非官守太平紳士可以選擇以一位非官守太平紳士或一位官守太平紳士為巡視夥伴;我們預計新安排可以在今年年底前實行。我們相信通過上述一連串的改善措施,太平紳士巡視制度會更具效率、更富成效及具更高透明度。

確保為政府總部提供高效率的支援服務

為政府總部提供優良的支援服務亦屬於我負責範疇內的工作。至於政府總部在辦公地方上的需要,在一九九八年,我們認為有需要興建一座新的政府總部辦公大樓,因為現時中區政府合署已無法為政府總部提供足夠的辦公室用地,亦未能提供良好的基礎設施,以配合科技日新月異的發展。在過去兩年,我們策劃將中區政府合署遷往添馬艦基地填海區,並曾研究多個發展方案。現時,為確保適當地運用政府用地,此計劃正在檢討階段。

確保與領事團有關的事宜及接待貴賓的工作維持高效率的管理

有關本署禮賓處的接待工作及領事團有關的行政事宜不在此贅述。不過讓我指出,香港有多個外國駐港機構,令香港特別行政區維持國際大都會的地位。包括最近在香港開設的國貨幣基金組織駐華代表處香港分處及國際金融公司及世界銀行私營發展部東亞及太平洋地區辦事處,目前駐港的官方認可代表機構共102間,(包括97間領事館及5間國際組織辦事處),比起去年同期的99間有所增加。

總結

相信各位議員亦了解到,行政署負責的政策範圍十分廣泛。歡迎立法會各位議員就行政署負責的工作範疇提出意見,以協助我們繼續精益求精。

二○○○年十月十六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