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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取代今日(十月十三日)下午六時二十五分發放的新聞稿(GIS20001013056)。
全文為: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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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十月十三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夏正民負責審理高等法院憲法及行政訴訟案件,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袁家寧負責審理高等法院公司及破產訴訟案件。有關委任即日起生效。
完
二○○○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