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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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十月十一日)宣布委任陳爵先生為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任期由二○○○年十月三日起生效。

  陳爵先生的簡歷如下:

  陳爵先生一九四一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六七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文學碩士學位,一九七零年和一九九零年分別於倫敦College of Law of Lancaster Gate及加拿大多倫多約克大學(Osgood   Law School of York University)修讀法律。一九七零年在香港獲頒律師資格。一九九二年在加拿大獲頒律師及大律師資格。一九六七年起私人執業。一九九六至九七年度出任香港律師會會長。一九九八年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二○○○年十月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