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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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司法機構今日(九月二十二日)宣布委任勞潔儀女士為裁判官,任期由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勞潔儀女士的簡歷如下:

  勞潔儀女士一九五七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九年及八零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先後一九八二和八五年,在香港及威爾斯獲頒律師資格。一九九三年成為中國委任的見證人員,並於二○○○年成為特許仲裁人員學會成員。一九八零年開始私人執業。勞女士自一九九八年數次獲香港司法機構委任為暫委裁判官。

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