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務司司長談話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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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今日(七月九日)在巡視香港會議展覽中心的統計資料中心及新聞中心後向傳媒發表的談話全文(中文部分):

政務司司長:各位早晨。今日的界別分組選舉,目的大家都知道是要選出選舉委員會在九月時選出六位的立法會議員。我剛剛看過的數據,到目前為止已經有超過六千人投票,如果以每小時的投票率計算,已經較一九九八年的選舉為好。政府亦作出一切的安排確保今次的選舉是公平、公開和廉潔。大家亦知道我們有一個獨立的選舉管理委員會去規管和監督今次的選舉,而廉政公署方面亦會按照法例去監管。今次我們所作的安排亦是希望方便選民能夠去投票,所以在全港設立一百個投票站,並且在選民住宅附近。今次揀選了星期日也是為了方便選民,我呼籲所有合資格的選民踴躍投票,選出他們的代表。

記者:陳太,已經投票的選民說,他們已盡了公民權但就有少少不清晰,這是不知今次選出來的人可否選下屆行政長官?有些兒美中不足?

政務司司長:有關二○○二年行政長官的選舉,我們在適當的時候會草擬法例,到時對選舉會的安排會作出一個交代。

記者:陳太,我們看到今天的市民很少人知道今天的選舉,其實是不是宣傳不足或是選舉透明度不夠?

政務司司長:我覺得我們宣傳方面已經做得非常的足夠。最重要的就是有資格的人懂得到那兒去投票,這是最重要的。

記者:陳太,相對來說,這是一個比較小規模的選舉,政府為甚麼覺得有需要放在星期日由早上七時半至晚上十時半,令到選票要到第二天才有結果?

政務司司長:今次的選舉是遵從《基本法》,在整個政制架構方面,我們亦是依照《基本法》定下的藍圖進行,即是循序漸進。

記者:我的意思是以立法會競選來說,今次相對是小規模的,為甚麼會選星期日七時半至十時半‥‥‥

政務司司長:我剛剛已經解釋過,是方便合資格的選民去投票。這是政府的責任,無論是規模小或是規模大,我們都有責任作出這樣的安排。

記者:你如何看剛才「長毛」的遊行?

政務司司長:在香港自由社會,每個人都可以選擇去表達他自己意見的方式,只要是合法不擾亂秩序。

記者:陳太,有幾萬公務員會上街遊行,會不會損害政府的威信或者形象?

政務司司長:這個我昨天已經解釋過,公務員和一般市民是可以選擇去表達的方式,當然我們有很多行之有效的與公務員溝通的渠道。我當然希望公務員會透過這些渠道和管方去溝通。但他們選擇要遊行,我相信他們是會以很理智和冷靜的態度去處理今次的事件。

記者:會不會影響今後政府的威信和誠信?

政務司司長:我剛剛已回答了。

記者:今次的選民只得十七萬,大部分市民都不可以參與這個選舉,這是否對很多人來說是不公平?

政務司司長:選民是按照《基本法》規定如何組成這個選舉委員會的,我們是遵從《基本法》去做事。

政務司司長:我想講講,雖然你們沒有提問,因為昨天我公開要求鍾博士(鍾庭耀)對事件作出一個交代,我想講講我留意到鍾博士的回應。事到如今,我本人非常之希望這件事可以告一段落,以免日後影響到鍾博士的調查工作。

請同時參閱談話全文之英文部分。)

二○○○年七月九日(星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