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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對房屋委員會主席和房屋署署長不信任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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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今日(六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對房屋委員會主席和房屋署署長不信任議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以沉重的心情謹代表政府總結這次辯論。首先,我必須清楚表明,市民和各位議員對公營房屋連串事故感到沮喪、不滿和憤怒,政府是完全理解的,而且可說是感同身受。四十多年來,我們為本港近半數人口提供他們負擔得來的安居之所,同時更不斷提高住屋質素和縮短輪候時間,成績有目共睹。正因如此,在連串公屋事故中,發現有人不稱職,甚至貪污舞弊,我們感到非常遺憾。

第二,我明白這次事件事態嚴重,已引起市民廣泛關注,在我們這個開放的多元化社會,政府有責任把事件始末交代得一清二楚。但我們也許會忽略了當前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要堵塞制度的漏洞,設立有效的機制,防止再次發生同類事件。四十多年來,我們致力興建優質的公屋和居屋,照顧市民的需要,這塈琤i以向議員和市民保證,提供安居之所,仍然是政府社會服務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一環。

第三,看見兩位合共為香港服務超過五十年的優秀公職人員最近受到近乎公審的對待,我感到十分難過。這事件更可能損及特區的管治,影響深遠。王b鳴女士上週請辭,也許滿足了部分人士的政治訴求,但餘下還有十分重要的問題有待解決。

李華明議員以及個別議員曾經講過,今次動議辯論的目的是透過討論確立官員問責文化,並非要迫王女士和苗先生辭職。但坦白的說,在議會制度之中,對官員甚至整個政府投下不信任票就等如要他們下台。我相信有許多其他方法或途徑可以達到辯論的目的,並沒有需要將事件與個別人士的前途掛u。

今天的辯論是關於短樁事件,也關乎我們的管治制度。今天的辯論所帶出最基本的問題是︰我們要尋求解決方法,還是要叫某人付出代價?我們要找出最快捷有效的方法,令公營房屋計劃返回正軌,恢復公眾信心,還是要看見有人受到懲罰,才會大快人心?今次是王b鳴女士、苗學禮先生,下一個又會是誰?

主席女士,我剛才說過,今天的辯論關乎兩個重要問題︰其一,現有制度出現了錯失,究竟責任誰屬?其二是對房委會主席和房屋署署長不信任的問題。以下讓我逐一談談。

房屋局局長剛才已詳細講述連串有關事件的始末,並解釋已制定的多項補救措施。因此,我只想在這堭j調,當局已從多方面處理問題,完全沒有卸責。我們先後成立了兩個獨立小組調查圓洲角及天水圍短樁事件;成立了紀律調查小組處理牽涉在內的公務員;房委會亦委派了獨立人士研究房署的制度和監管架構;申訴專員就事故已經展開直接調查。

事情的真相,並不難理解——房委會主席和房屋署署長主動合力推動改革,結果在這個過程中發現有人犯錯。這些錯失對公營房屋計劃和市民的信心造成了極大的損害。

事情得從一九九八年五月的房委會全體會議說起。在該次會議上,房委會主席和房屋署署長提出改革建議,以提高建屋質素。他們亦發現制度上的問題,並積極探討改善的方案。

房委會隨即與業界展開熱烈的討論,最終發表了一份重要的改革文件,徵詢公眾意見。由此可見,早在兩年前,他們雖然知道進行改革勢將面對種種挑戰,但仍然下定決心,致力解決現存和潛在的問題。事實上,每次出了問題,有關方面便會進行查究,並從多方面加以查證,結果再揭露了其他問題。因此,這些問題可說是由王b鳴女士和苗學禮先生主動揭發的。他們決意消除各種流弊,完全沒有顧慮行動對個人前途的影響。王女士盡忠職守,對追查事實鍥而不捨,最終狴I出了沉重的代價。

一九九八年夏天發生的私營地盤短樁問題,以及東涌某個地盤的涉嫌舞弊事件,促使房屋署聯同廉政公署對有關地盤作出調查,亦引起當局對其他地盤工程的關注。為此,當局加強了監察土地沉降,並對房委會轄下所有地盤工程進行了詳細而有系統的覆查,以便針對某些共通點,例如審查同一承建商、分包商和個別人士所負責的工程,找出一些線索。全賴這些偵查工作,我們首先發現油塘地盤出現此類問題,最後更決定鑽探圓洲角地盤的所有樁柱。事件的結果,我們都非常清楚。

主席女士,我相信只要客觀地分析事實,就不難發現,房委會和房屋署的領導層不單知道種種潛在問題,而且早已積極準備,在了解問題後,清楚向市民交代,沒有人隱瞞實情。事實上,王b鳴女士和苗學禮先生自始至終都決意要根治問題,革除害群之馬。他們主動視察了所有正在施工的房委會工程,找出涉及公屋質素的問題,然後毫無保留地把真相告知市民。

兩人本來是找出證據的控方,現在卻成了被告人,在沒有申辯機會的情況下,要面對不信任動議。這樣公平嗎?

王b鳴女士和苗學禮先生是兩位資深和極為能幹的公職人員,沒有人可以質疑他們的誠信。他們在任內推行了不少改革和改善措施,舉例來說,他們修訂房屋資源的分配方法,集中為真正有需要的人提供住屋,大大縮短了租住公屋的輪候時間和減少了輪候冊上的人數。他們亦推行了多項措施,讓租戶和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有更多自置居所的選擇。他們更致力提高服務質素和工作效率,並推行部門改革。這些措施已見成效。

在樓價高企的時候,為最需要幫助的草根家庭,提供可負擔的居所,正是王女士和苗先生最大的貢獻。

說得確切一點,王女士和苗先生都是推動改革的先驅。他們積極推行徹底的改革,並制定措施,嚴厲對付改革過程中所揭露的種種問題。

基於以上原因,我支持行政長官上星期在本會發表的言論。我認為容許他們兩位完成已展開的工作,才是實事求是和公平公正的做法。不過,王女士已經請辭,正因如此,苗先生有必要留任房屋署署長,以維持改革的穩定和延續性。事實上,在過去數月,苗先生亦處於十分困難的局面,苗先生本茩茪H對房署工作的承擔,默默而堅決地繼續將各項改革付諸實行。房署內有許多忠心和勤奮的員工,他們極需要像苗先生這樣有決心和堅毅的領導人。

要找一個合適人選擔任房委會主席,代替王女士,實在不容易。假如有志參與公職的人士,在擔任要職,努力工作,推動改革,揭露問題後,所面對是懲處或輿論的羞辱,他們難免會因此而卻步。

主席女士,立法會辯論行政機關和公職人員問責這個課題,已非首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不過,身為全港公務員之首,我必須指出,把一直盡忠職守、大部份表現良好的公務員隊伍政治化,對任何人,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廣大市民,當然還有公務員本身,都沒有好處。

政治中立的公務員隊伍,是本港社會最寶貴的資產,特別是在面對轉變的時期,就更為重要。市民願意投身公務員行列,正是因為他們希望可以在全無政治干預或壓力的情況下,貢獻社會。他們相信能夠憑蚢磥O創一番事業,無需依靠政治聯繫。

這並不是說我們是完美的,我們當然仍有不少需要改善的地方。跟所有人一樣,我們也會犯錯。不過,幾十年來,我們確立了一套互相制衡的制度,確保高度的行政效率,並在決策過程中提供高質素的意見。我們的公務員體制茩垂觀分析、建立內部共識以解決社會問題。為配合政制發展的步伐,以及滿足市民日高的期望,我們改良了晉升制度、職位安排和紀律處分程序。

我深信,今天的公務員,仍像過往一樣盡忠職守。本港主權回歸後,為我們帶來了新契機和新挑戰。不過,如果我們現在要從這一刻開始要求公務員負上政治責任,試想想,這對公務員的士氣會造成何等巨大的衝擊。

公務員保持政治中立,正是本港公務員體制的基石。制度的精萃是讓公務員以高度誠信和不偏不倚的態度制定政策。這並不等同為他們提供庇護。

我們不應中途改變遊戲規則。我知道,有些人不會同意我這個說法,他們會主張改行其他制度,例如部長制。或者這是對的,但我卻認為,在未有任何新制度可以確保公眾利益受到保障之前,不宜破壞現行的制度,這樣對於香港社會的穩定是沒有好處的。

要是公務員經常擔心職位不保,又怎能把決策工作做好?假如我們要公務員負上政治責任,怎樣的具體執行方式才算合適?是否只有我和財政司司長須為轄下的決策局負責?又或者是由我作為全體公務員之首負上所有政治責任呢?抑或個別決策局局長、部門首長,又或是他們的下屬都需要負責呢?責任誰屬的問題究竟應該追溯至哪個職級為止呢?

我承認目前問責制度並不完善,但在未有更好的建議之前,我們不能隨意更改。我們應該依照現行的制度辦事,直至這套制度得到改變,並廣為人知為止。

大家都清楚了解《基本法》給予我們的空間或制肘。在不久的將來,我們亦有需要為本議案所涉及的更大問題進行廣泛討論。

現行的政治體制是否理想?若否,怎樣才是較佳的安排?我們如何在行政與立法兩者之間取得平衡,以消除雙方的不滿?怎樣的政制最能符合香港作為特別行政區的利益?

是部長制,近似部長制,還是其他模式?如何在推行新制時保留和加強公務員體系的政治中立性?不過,我認為最重的課題,還是怎樣去維持一個高效率和廉潔的政府,提供妥善的服務,滿足市民的需要。

這些大是大非的議題,並不是王女士辭職或將苗學禮先生調職就可以解決的。社會人士必須經過一個全面、理智的討論,才能達到共識。

主席女士,今天大家似乎都集中談論公職人員的問責。我感到意外的是建造業在事件中強差人意的表現,卻為議員所忽略了。我認為業界本身和相關專業人士的問責,也是值得大家關注的問題。

房委會委員大部份都團結一致,果斷而迅速地處理無數棘手問題,表現出投入和團隊精神。我謹向他們衷心致謝。個別委員則選擇辭去房委會職位以便今天在議事廳內向他們的主席投下不信任票。這是委員選擇以不同方式承擔責任,在此我不擬置評。

主席女士,最後我想藉此機會向王b鳴女士致意。她多年來處事充滿幹勁和熱誠,是她同輩中十分傑出的公職人員。在過去多年來,王女士一直本茯高懋|及香港市民服務的精神,全情投入社會事務,擔任的公職的範疇包括:青年事務、社會福利、法律治安、房屋以及立法局和行政會議的工作,為普羅大眾謀求福祉。王女士憑荌磼w的信念,過人的毅力和熱誠,在不同崗位為社會作出貢獻,她提出的意見都是十分有建設性的。

自擔任房委會主席以來,王女士致力推動改革,我在此亦不需要重覆。我相信在這次風波隨時間而淡化之後,她的成就仍然都會被廣大市民銘記於心。我感到欣慰的是這次公屋事故沒有減低她對香港的承擔和為公眾服務的熱心。她承諾在辭去房委會主席一職後,仍會繼續在其他崗位服務社會。如果好像王女士這樣的人才從此引退,將會是本港市民的損失。

對王女士來說,過去數月,特別是最近幾個星期,可說是極為艱難的日子,但王女士時刻都能沉著面對,不亢不卑,以誠懇的態度處理問題,這實在值得我們學習。

最後,主席女士,我想強調一點,政府絕對無意推卸責任或盲目地維護我們的同事。我們以極嚴肅的態度承擔責任,公務員亦清楚知道遊戲規則。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在找到更好的制度之前,我們絕不可能單方面作出更改,將政治責任強加於高級公務員身上。我促請各位議員仔細考慮若動議通過後對公務員體制的深遠影響,並否決李華明議員的議案及梁耀忠議員的修訂。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