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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一題:涉及政府車輛的交通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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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智思議員的提問和庫務局局長俞宗怡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涉及政府車輛的交通意外持續增加。就為政府車輛購買保險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涉及政府車輛的交通意外數目為何,請按部門及意外有否造成傷亡提供分項數字;

(二) 過去3年,發放給交通意外受害人或其家屬的賠償總額為何;及

(三) 會否考慮為政府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有關問題的第(一)部分,涉及政府車輛的交通意外數目,在一九九七年為1,454宗、一九九八年為1,520宗,而一九九九年則為1,511宗。

  有關問題的第(二)部分,發放給在交通意外受傷的人士或其家屬的賠償總額,在一九九七年為115萬元、一九九八年為999萬元,而一九九九年則為1,864萬元。在某一年內須付的賠償金額,除了視乎造成傷亡的意外數目外,亦取決於受害人傷勢的嚴重程度。

  至於問題的第(三)部分,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272章)第4條的規定,政府毋須為政府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目前我們沒有計劃為政府車輛購買第三者保險。政府現行的做法,是在財務上承擔涉及其車輛的交通意外所引致的法律責任。與繳付保費來承擔第三者法律責任相比,這個做法的成本效益較高。

圖表:1997至1999年涉及政府車輛的交通意外數目(下載Word文件 約64KB)

二○○○年六月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