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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調解試驗計劃正式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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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要成功推行嶄新的家事調解試驗計劃,需要多方面的合作,包括法官、律師、社工等,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今日(五月二日)主持有關計劃的開幕典禮時作上述表示。

李國能說:「我相信擁有專業資格的家事調解員一定會支持這項計劃,為嘗試使用調解服務的人士提供優質及有效率的調解服務。」

「調解是以非對抗方式解決婚姻破裂引起的糾紛;調解員會協助正在分居或離婚夫婦在較友好環境下達成協議,避免雙方為爭拗而影響子女的福利;更可節省訴訟的費用和時間。」

李國能表示按照此項計劃,會向自願參與的人士提供調解服務。計劃為期三年,旨在測試調解方法是否有效解決本港的婚姻糾紛。

李國能說:「《家事調解試驗計劃實務指示》現已生效,律師有責任向展開婚姻法律程序的人士介紹調解服務。至於沒有律師代表的人士,則由家事法庭登記處的職員協助。」

「調解統籌主任辦事處已設立於家事法庭大樓,有關辦事處各樣的設備,調解服務的程序細節等,都已準備就緒,務使有興趣嘗試使用調解的人士,能夠方便及快捷地獲得服務。」

「此外,司法機構已委派香港理工大學,評估家事調解試驗計劃的成效,該大學將會向試驗計劃的督導委員會提交中期及全面評核報告。」

李國能又表示,此項計劃能夠順利地推行,實有賴家事調解試驗計劃督導委員會各成員的支持及協助。

該委員會於去年十月成立,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夏正民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來自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公會、香港家庭法律協會、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香港社會服務聯會及政府有關部門的代表。

二○○○年五月二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