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強積金計劃如期今年十二月一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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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指定二○○○年十二月一日作為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全面實施的日期,並制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1995年第80號)2000年(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須立法會通過。

  政府發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七日)說,生效日期公告通過後,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強積金條例)所有尚未生效的條文將正式實施,使強積金制度全面推行,特別是使強制性供款開始。

  發言人說:「去年三月,我們告知公眾推行強積金制度的主要階段,亦闡明我們是否能以二○○○年十二月一日作為強積金供款的生效日期,將視乎我們檢討各方是否已為全面實施強積金制度作好準備所得的結果而決定。」

  政府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已分別就社會、業界及積金局是否已準備就緒作了評估,結論是各方面已準備好在二○○○年十二月全面推行強積金制度。

  發言人補充:「香港經濟在一九九八年嚴重不景,但情況在一九九九年內已大大好轉,本地生產總值有2.9%的實質增長。預期二○○○年更會有5%的強勁增長,而二○○○至二○○三年之間的每年平均增長率預測為4%。失業率相信已開始由高峰漸漸回落。由於增長穩定,預期香港經濟應有較少的困難應付強積金在私人消費方面可能造成的輕微影響。」

  由於推行強積金制度,預期大部分行業的每年營運成本整體增長溫和,估計約為0.7%。我們預期僱主應可透過採納更具效益的生產技術或管理方法,控制在成本方面所受的影響。

  在提高市民對制度認識方面,政府和積金局已實施一連串措施,確保市民清楚認識他們在計劃下的責任和義務。有見及此,政府已將強積金的推行列為二○○○至二○○一年度的主要宣傳活動。積金局在二○○○年一月展開一項耗資4,000萬元的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而有關活動由現在至二○○○年十二月期間將進一步加強。積金局在六月亦會進行全港性運動,接觸十八區五萬多個商戶。店主將收到一系列宣傳刊物,以助其了解制度。在八月中時,積金局會與香港貿易發展局合作,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辦大型展覽會,讓所有主要強積金的服務提供者展示其產品。

  發言人說:「我們估計在二○○○年十二月,市民對強積金的認識應已提高到足夠的水平,有助推行強積金制度。」

  發言人補充:「就強積金服務提供者和產品而言,在強積金市場上已有足夠數量供僱主、僱員和自僱人士選擇,另外服務提供者也為十二月全面推行強積金制度作好準備。」

  積金局在強積金制度推出前的一項重要工作,是處理受《職業退休計劃條例》規管的現有職業退休計劃提出免受強積金規定管限的申請。截至四月二十六日,積金局共收到4,691份申請,涵蓋332,000名僱員。預期臨近五月三日的期限時,將收到更多申請。積金局已為處理這些最終增加的申請作好準備。預期所有申請將可在二○○○年七月便可以處理完畢。

  發言人說:「我們的全面評估是,所有有關方面對於在二○○○年十二月全面推行強積金制度,已準備就緒。」

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