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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資深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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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今日(四月十九日)宣布,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1(A)條,委任高斌廷先生、韋浩德先生、沙惜時先生、何沛謙先生和鄭若驊女士為香港特別行政區資深大律師。

司法機構定於今年五月十三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在高等法院一號法庭舉行委任儀式。而該五位人士的委任亦將於當日生效。

五位新獲委任的資深大律師簡歷如下:

高斌廷先生

高斌廷先生現年五十二歲,一九七四年在香港獲頒大律師資格,主要處理商業法的案件。高斌廷先生現為香港終審法院規則委員會委員、高等法院規則委員會委員、大律師紀律審裁團成員,和稅務上訴委員會成員。

韋浩德先生

韋浩德先生現年四十四歲,一九七七年在香港獲頒大律師資格,主要處理商業法和公眾法案件。韋浩德先生一九九二年起成為英國仲裁學會的資深會員,並為該會認可導師。

沙惜時先生

沙惜時先生現年四十八歲,一九八三年在香港獲頒大律師資格,主要處理船務和國際貿易法的訴訟。一九八九至九九年間,沙惜時先生在英國執業,期間亦處理大量與香港有關的工作。自一九九九年二月起,全職在香港發展。

何沛謙先生

何沛謙先生現年三十九歲,一九八四年在香港獲頒大律師資格,主要處理民事法,特別是有關財產轉易和人身傷亡的訴訟事務。何沛謙先生自一九九五年起出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委員,現為該會義務秘書,亦為建築物上訴審裁處其中一位主席和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委員。

鄭若驊女士

鄭若驊女士現年四十一歲,一九八七年在香港獲頒大律師資格,主要處理與建造有關的訴訟和仲裁工作。鄭若驊女士一九九七年至九九年間出任英國仲裁學會(東亞分會)主席。現為香港國際仲裁中心、Inter-pacific Bar Association和香港仲裁師學會理事會會員。

二○○○年四月十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