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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安局局長致辭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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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今日(四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涂謹申議員提出的「性暴力」議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作為婦女的一份子,我想在此多謝涂議員提出此課題,喚醒社會人士對性暴力問題的嚴重性。作為保安局局長,我亦很高興有機會在這埵V各位解釋在執法方面我們做過些甚麼工作,以打擊性暴力。

  首先,回應涂議員的課題。對於問題資料的掌握方面,剛才多位議員已提出,可能我們手上的資料顯示,例如在一九九一年有91宗強姦案,1047宗非禮案,是否完全反映事實的情形呢?有多少沒有舉報呢?就此問題我們曾經與警方商量,都承認無論在香港或在世界各地都有不舉報的問題,純粹憑一個執法部門,即警方,他們因為主要處理來報案的人士,他們都很難決定有多少人沒有舉報。雖然警方仍然相信他們近年來不斷做的宣傳應有助鼓勵婦女挺身而出,這個問題我亦同意需要更深入研究,或者我們可以在中央撲滅罪行委員會聯同統計處以及非官守成員再進一步研究這問題。

  我想回應剛才有議員提出,可能非禮案沒有舉報的數字很大,因為一九九九年發布的香港發生的罪案和罪案事主的統計調查報告顯示非禮案有過萬宗之多。我想指出罪案事主調查報告所用的調查方法是與警方的罪案數字的根據是相當之不同,前者純粹訪問一些罪案的事主,有沒有遇到打劫、扒手、非禮事件發生等,以及他們有沒有報案而已,不一定與警方的分類琣X。而在這些調查中,有些事主可能是有一些行為,譬如是純粹有些碰撞,都當作是非禮,都有這個可能的。我們看另一個例子,就強姦來說,同一份報告罪案事主統計調查報告書堶情A強姦案是簡直沒有,沒有人說被強姦,和警方在一九九八年有90宗強姦數字的差別很大,所以我覺得雖然是可能有報少了的情形出現,但不一定可以憑罪案事主統計調查報告,就可以說非禮案舉報只得十分之一。我相信情形並非如此,但我都同意我們需要進一步研究,而中央撲滅罪行委員會可能是一個好的場所。

  至於剛才有幾位議員提及這些受害人經過這樣大的創傷後,向警方報案的程序時應該有特別的程序,同時警察人員應該受過特別訓練,最好是由女警進行。我們已經向各位議員強調,警方絕對有一套處理性暴力案件的特殊程序指引,例如總部通令當中包括了警方處理家庭事件的程序,刑事調查指引中亦訂明對付女性罪行的處理方法。

  這些指引詳細解釋當警員處理性暴力罪行,例如強姦,非禮的投訴者時,應採取的步驟和態度,例如怎樣理解受害人的心理和情緒、怎樣正確地錄取口供、怎樣小心搜集和保存證據,及調查罪案現場的要點。指引亦提出應該安排受害人接受醫療檢查,如果懷疑受害人可能懷孕,便會提醒警員立即轉介受害人到家庭計劃指導會的診所接受檢查和適當的醫療護理。如有需要,亦會把受害人轉介至社會福利署接受適當的協助和輔導。

  我想特別提出,現在警方正經常指派一名受專門訓練的女性警務人員以照顧女性受害人的需要,包括會面、錄取口供,以及轉介至其他部門。整體來說,負責的警員皆以同情和親切的態度,盡量友善和小心地對待受害人。此外,警方已成立一個工作小組,致力檢討有關市民報案及案件轉介至刑事偵緝調查組所有程序。檢討的目的是為了簡化現行的報案程序,避免市民重覆躑z案件發生的經過,以求改善警隊的服務質素。

  此外,對未成的受害人,警方有一套特別的程序。對於十七歲以下未成年的受害人,警方和其他部門已經制訂一套特別的程序。受害人無須親身到警局報案,當警方接到醫生、社工或老師的轉介後,便會聯絡受害人,安排進行錄取口供和法醫科檢驗。如需警方和社會福利署同時介入,例如涉及亂倫或家庭成員的性暴力,我們便會組成保護兒童特別調查組,聯手處理有關個案。受害人可在家中或到那些經過特別設計的家居錄影室錄取口供,受害人和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有權決定以書面或錄影方式以錄取口供。而各有關專業人士亦會就有關個案舉行會議,為受害人擬定福利計劃。

  根據一九九五年通過的《刑事訴訟程序(修訂)條例》和《證據(修訂)條例》,為易受傷害的證人,包括兒童和弱智人士提供保障,例如容許法庭接納他們的錄影供詞呈堂,以及容許他們利用即時電視轉播系統在庭上作供和接受盤問,並且容許支援證人者陪同證人作證,以減低證人因在作證方面帶來的壓力。

  此外,剛才羅議員提及,他覺得政府好像很忽視性暴力這個問題。我想指出,其實政府並沒有忽視。在過去幾年,政府其實不斷採取修訂條例或提出新條例以加強打擊性暴力。譬如說,在一九九七年政府通過了一九九七年的刑事罪行(修訂)條例,把很多常見的性罪行的刑擖[重了許多。例如把亂倫的最高刑期提高一倍,由七年增加至十四年;為年滿十三歲但未滿十六歲的女性提供額外的保障,對違法者處以較高的刑憿A可以被判監二十年;針對利用他人進行賣淫活動,將這些罪行的最高刑期提高至十年。第四,提高經營賣淫場所的最高刑期至十年。第五,針對出租場所以供用作賣淫場所,准許處所或船隻作為賣淫場所或用作賣淫等罪行,罪犯若從訴程序被定罪,判處的最高刑期提高至七年。以及第六,提高展視宣傳賣淫標誌的最高刑期至十二個月。

  我們保安局去年亦提交了一項《一九九九年危險藥物總督特派廉政專員公署及警隊(修訂)條例草案》。此草案旨在賦權力予執法機關向涉嫌犯嚴重可逮捕的罪行的疑犯,抽取其體內和非體內的樣本作為法證科學分析,加強執法機關打擊罪案的能力。這種佐證方法,對調查性暴力罪行特別有效。

  此外,律政司也在一九九九年提交了《一九九九年證據(修訂)條例草案》,目的是廢除性罪行案件必須有佐證支持,或由法官警告提醒,單憑一名證人的無佐證證據而把被告人定罪的危險的正式證據規則。相信這條例亦有助對於那些涉及性暴力的疑犯定罪。

  另外,我們保安局亦提交了《兒童色情物品的防止條例草案》,旨在禁止生產、擁有和分發兒童色情物品的罪行。而售賣兒童色情物品廣告和僱用兒童製作色情物品也會受到管制。我們其實在引進《兒童色情物品防止條例草案》時,我們亦提出了《一九九九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建議禁止安排涉及兒童的性旅遊活動。所以其實在制定法例以盡量打擊性暴力方面,政府已經不遺餘力。

  我亦想回應剛才有議員提到婚內強姦的問題,我完全認同吳靄儀議員的意見,她給我們的專業意見指出其實根據目前《刑事罪行條例》的條文第118條,其效果並非婚內強姦就不是犯法的,因為律政司給我們的意見是,《刑事罪行條例》第118條清楚例明「任何男子與一名女子非法性交,而性交時該女子對此並不同意」,就是罪行,二人的關係對此沒有影響,可以涵蓋婚內強姦,「非法」一詞並不影響條文的含義。

  至於剛才涂議員說,除了要打擊常見的性暴力之外,我們亦應該檢討性行為的定義,是否需要包括一些其實都涉及性暴力的行為呢?這一點我們完全同意是可以研究的。在社區宣傳方面,警察公共關係科會繼續透過電台和電視節目向廣大市民提供預防性罪行措施的意見和遇到不幸的時候應如何處理。

  主席,正如剛才涂議員在辯論開始時指出,在打擊性暴力的問題上,執法部門的工作只是眾多環節的其中一部份,我們有需要繼續和其他的政府部門,無論是社會福利署、醫療部門或非政府的機構加緊合作。稍後衛生福利局局長會回應涂議員提出和劉議員提出的修訂,對設立一站式服務的看法。我可以說的是我們保安局會支持衛生福利局採取有效的措施,如果需要保安局和有關的執法部門協助,我們一定會不遺餘力支持。

  多謝主席。

二○○○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