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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2000年保安及護尷A務(修訂)條例草案》恢復二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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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今日(四月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恢復二讀《2000年保安及護尷A務(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

  《2000年保安及護尷A務(修訂)條例草案》於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六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及二讀。

  我想首先簡單地回應陳議員提出有關工人權益的問題。我想指出其中陳議員提出一點保安員的年齡問題,這一點其實並不在本條例範圍內,年齡並非本條例訂定的,是由管理委員會(保安及護懋~管理委員會)訂定,在確立發證準則時決定的,發證工作則由警方負責。另外一點是關於可否在未找到工作前發證,亦需要交予發證的有關當局考慮,我會將陳議員的意見交予他們考慮。

  至於本條例草案的主要目的是:

(一)澄清《保安及護尷A務條例》的規管範圍,以避免任何涵意不明確之處;

(二)改善條例關於保安及護懋~管理委員會運作的條文,使發牌制度的實施更為暢順;以及

(三)澄清及改善有關發給保安公司的牌照及發給保安人員的許可證的條文。

  我們在擬定條例草案時,曾就修訂建議的內容諮詢保安及護懋~管理委員會、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和保安業的主要團體,他們的意見亦已適當地反映在條例草案中。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亦曾就條例草案作出討論,並同意我們對草案第17及18條作出技術性的修正。稍後我會在委員會審議階段解釋有關的修正建議。

  條例草案將會對條例規管的範圍及有關費用的條文,作出澄清和技術性增補,並可更進一步改善管理委員會及發牌制度的運作,這樣將有助於本年中及本年秋季展開的保安人員許可證及保安公司牌照續期的工作,使有關工作能更順利進行。

  主席,我希望議員支持《2000年保安及護尷A務(修訂)條例草案》,以及我稍後在委員會審議階段提出的修正案。

  謝謝主席。

二○○○年四月十二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