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專用石油氣加氣站合約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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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星期五)批出兩份設計、建造和營辦五個分別位於市區和新界東的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合約。

  第一份合約包括兩個位於柴灣和西九龍的加氣站,提供共四十八枝加氣鎗,由「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全資附屬公司」投得。該公司提供的石油氣初期最高價格至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為每公升二元四分。

  第二份合約則有三個加氣站,分別位於上環、觀塘和大埔,提供共六十枝加氣鎗,由「華潤石化(集團)有限公司」投得。該公司提供的石油氣初期最高價格至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為每公升二元一分。

  機電工程署署長梁湛添先生今天主持石油氣加氣站合約的簽署儀式後表示:「每份合約均載有定價程式,藉以訂出整段營運期間車用石油氣的價格上限。」

  梁湛添說:「定價程式包括兩個考慮因素:國際石油氣價格和本地石油氣營運價格。首個因素會按之前六個月的國際石油氣平均價格,每年調整兩次。」

  他說:「第二個因素則按上年度綜合消費物價指數的趨勢,每年調整一次。在競投過程中,投標者主要著眼於第二個因素,即石油氣的營運基準價格。」

  他表示:「投標者的另一個著眼點,是至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的車用石油氣初期最高價格。因此,車用石油氣在這段最初期間的實際價格上限,可能是按上述程式計算所得的價格,或擬議的初期最高價格,選其較低數額。」

  他說:「截至二○○○年一月二十一日兩份合約的截標日為止,我們合共收到六份標書。每份標書均載述了有關石油氣加氣站的技術建議,以及至二○○二年一月三十一日的石油氣初期最高價格和定價程式所需的石油氣營運基準價格的商業建議。」

  梁湛添解釋:「全部標書均由七個政府決策局和部門代表組成的評審小組審議,為每份合約選出能提供整體最佳技術建議及商業建議的標書。」

他說:「兩名中標者必須在今天二百七十天內完成加氣站的建造工程,並營辦加氣站至二○二一年合約期滿為止。他們亦須自行負責有關石油氣加氣站的設計、建造和營辦費用,並承擔一切有關的費用支出。」

  環境食物局副局長蘇啟龍對批出合約表示歡迎,認為專用石油氣加氣站的位置適中,而且價格極具競爭性,這不但方便了的士營運者,亦可大大節省他們在燃料方面的支出。

  蘇啟龍說: 「除了在專用加氣站外,石油汽加氣設施亦會由今年年中開始,在現有的或新建而又合適的汽油站內提供。」

  他補充說: 「我們決心使本港達致及維持健康的空氣質素。是次以免地價方式批出五個加氣站,正好顯示我們這方面的決心。」

二○○○年二月十八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