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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領事關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修正條例草案第3及第4條,修正案的內容已載列於發給各委員的文件內。修正案屬於技術性的修訂。
對條例草案第3(4)條的修訂,目的是要進一步澄清該條例中「領館館長」及「使館館長」這兩個名詞的意思。
其他的修訂是把有關條文中對「命令」的提述改為「憲報公布的命令」,以確切肯定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根據條例草案第4條作出的命令為附屬法例。
謝謝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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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動議三讀《領事關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領事關係條例草案》經修正後已通過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我動議此條例草案予以三讀並通過。
完
二○○○年二月十六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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