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十五題:推動藝術發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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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智思議員的提問及民政事務局局長藍鴻震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一群現正租用位於油街的一所前政府物料供應處大樓的藝術工作者,在有關的短期租約屆滿後,將獲安排租用前土瓜灣屠場的地方,為期3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當局有否計劃向該等藝術工作者提供永久性的工作地方;及

(二) 當局有否制定具體措施,例如提供低成本的展覽場地及創作室,以推動本港藝術發展及協助本地藝術工作者發揮所長?

答覆:

主席:

  本人現就陳智思議員的提問答覆如下:

(一) 首先讓我提供一些背景資料。位於油街的前政府物料供應處倉庫用地定為供出售作商業/住宅發展用途的土地。在推出該幅土地售賣之前,當局自一九九八年七月,以按月計租約形式,把該倉庫大樓租予公眾人士,並表明作短期用途。考慮到租約屬臨時性質,當局已大幅折減租金。一九九八至九九年間,多個藝術團體接受了其中部分短期租約。

  為騰出該倉庫用地作永久重建之用,並協助受影響的藝術工作者,政府已提出以三年期租約形式,把前馬頭角牛隻檢疫站租予他們使用。如果政府不需要該幅用地作進一步發展之用,租約可予續期。由於目前當局未有就該幅用地的發展訂下時間表,現行安排應可應付藝術工作者的中期需要。我們會監察情況,看看需要採取哪些長期性的措施。

(二) 政府一直採取以下措施,積極推動本港的藝術發展及支持本地藝術工作者:

* 設立及管理博物館,包括香港藝術館、香港文化博物館和茶具文物館,並透過這些博物館舉辦藝術展覽和比賽,委託藝術家製作藝術品,以及採購藝術品;

* 在香港視覺藝術中心及分布全港的八個文娛中心提供及管理展覽場地和創作室,並以非常優惠的租金出租這些設施;

* 舉辦社區藝術活動(包括定期在各文娛中心展出本地藝術家的作品)、公眾藝術計劃(在公眾地方展出公開比賽中獲選的本地藝術作品)和文化大使計劃(向本地藝術家提供財政資助及後勤支援,以推行社區參與藝術計劃);

* 物色有待發展的空置政府物業,並以收取象徵式租金的短期租約形式,租予香港藝術發展局(藝展局) — 一個以推廣及支持藝術全面發展為宗旨的法定機構,用作臨時工作室/展覽場地。迄今已有七個位於油麻地的單位以這個形式租予藝展局;

* 與藝展局合作,物色可供展出本地藝術家作品的政府物業。在金鐘道政府合署試辦的展覽計劃很受歡迎,我們計劃在二○○○年繼續舉辦這項計劃;以及

* 透過向藝展局提供經費資助,贊助不同類型的藝術項目;並鼓勵社會人士和私營機構支持及推動藝術節目和活動。

二○○○年一月十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