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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致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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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今日(星期一)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致詞全文:

首席法官、各位嘉賓:

香港回歸祖國轉眼兩年半。日子雖短,我們卻在期間處理了不少重要的法律問題,當中包括臨時立法會的地位、法律適應化修改計劃、內地法院對跨境活動的刑事司法管轄權、居留權問題,以及保護國旗和區旗的法律是否合憲的問題。

《基本法》

雖然我們曾經遭遇種種難題,但我們新憲制架構依然穩固。新憲制架構主要源於普通法制度和普通法的信念。《基本法》保留了普通法制度,也保存了普通法信念。《基本法》第八條規定"普通法......予以保留"。其他條文也有提述一些重要的普通法概念 — 例如無罪推定、由陪審團審判、司法獨立、檢控獨立等。事實上,《基本法》把一些重要的普通法概念提升為直接受憲法保障的權利 — 這是在回歸前它們並未享有的地位。

制定《基本法》,目的在於確保我們的普通法制度得以延續,並與內地截然不同的司法制度並存於一國之內。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基本法》必須包含若干有關內地制度的條文。香港律師如能加深對內地制度的認識,必有助於充分理解這些條文和順利解決涉及兩地司法管轄權的問題有所幫助。目前,越來越多的律師正朝這方面努力,蚢磪O人感到鼓舞。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解釋權

去年,內地法律制度的一項特點引起了廣泛注意。這當然是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對全國法律,包括《基本法》享有的解釋權。

人大常委會在去年六月就《基本法》兩項條文加以解釋,引起了廣泛討論,這是可以理解的。不過,由人大常委會釋法顯然是合法合憲,而有關解釋對特區法院是具有約束力。現在,事情已經得以解決,有關釋法權力的含意,大家必須以理性而專業的態度來理解。

司法獨立

尋求釋法的決定曾經立法會通過。不贊成這個決定的人士,當然有權批評,和力促特區政府不可再提出這種要求。不過,我希望各位法律同業不會認為這次尋求釋法,削弱了司法機構過往的獨立自主,因為事實絕非如此。

本港的司法獨立,是通過國際認可的機制而確立的。司法人員都是按一個獨立委員會的推薦而委任,並享有任期保障。本港法官專業知識極為豐富、品格高尚、公正不阿,我深信在座各位都會對他們的獨立自主和公正無私極有信心。我們也深知所有訴訟,無論是由政府提出或由他人針對政府而提出的,都會得到法官不偏不倚、無畏無懼地秉公裁決。

法律程序完結後,即使法院的決定受到行政或立法機關的合法行動所影響,司法獨立也不會受到損害。舉例來說,行政機關可赦免被定罪的人,而立法機關也可以制定法例推翻法官所定的原則,這些都是普通法制度下由來已久的做法。行使這些權力不會視為有損司法獨立,人大常委會(在極為例外的情況下)行使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同樣不該視為有損司法獨立。

我認為這次有關人大常委會釋法的爭議完全不涉及司法獨立問題,也沒有理由因個別案件的審訊結果而在近期提出司法獨立的問題。政府在一個別案件中被判敗訴或得直,明顯地不能構成司法是否獨立的指標,也不該影響到社會人士對司法獨立的觀感。然而有些人卻提出評論,指某宗案件的審訊結果會影響社會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我相信各位法律同業也不會贊同這種錯誤的論點。

有人也認為,由於人大常委會有權釋法,政府已經令法院屈服於政治壓力或威脅之下,這論點並無根據。在某些情況下,代表政府的律師有專業責任提醒法院或須尋求人大常委會釋法。他們履行這種責任,絕不是向法院施加壓力或作出威脅。法院應該以解決其他法律問題的同樣方法去決定,在法律上來說,是否必須尋求釋法。

人大常委會享有解釋《基本法》的獨立權力,與行政長官赦免被定罪的人,或立法機關修改法官所訂法律一樣,不會對法院構成"威脅"。此外,假如人大常委會(在罕有的情況下)解釋《基本法》,那便應該由法院自行決定有關解釋該否對某宗案件有效,如果有效,那又涉及什麼涵義。司法、立法和行政機關各自有本身的憲制職責。我認為隨便使用"威脅"、"施壓"和"敵意"這些言詞,與有關討論絕不恰當。

律政司

過去一年,律政司的工作一點都不輕鬆。各位同事克盡己職,我謹在此向他們致意。面對特區的憲法問題,各科人員都全力以赴、妥善處理。法律草擬科草擬了數千頁的繁複法例,包括重組巿政服務的條例草案;國際法律科協助新條約的談判工作,更在美國的一宗重要案件中提供協助,令法院裁定香港特區的公司在美國聯邦法院有興訟和應訟的權利;民事法律科處理了若干前所未有的案件,包括居留權案;刑事檢控科也處理了一些在回歸後產生的新問題,包括國旗案和普遍加強在終審法院進行起訴的能力;法律政策科對《基本法》問題提供了精闢的意見,參與代表特區政府出席聯合國條約監察委員會兩次聽證會,也協助了執行與內地的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

我尤其欣賞由跨科別人員組成的基本法訴訟委員會的工作。委員會在過去六個月協調了各科人員處理《基本法》案件的工作。案件涉及的憲法問題意義重大,必須進行專門研究和準備,集思廣益,協力處理。舉例來說,當國旗及區旗案提交到終審法院審理時,我們首次在香港準備和提交一種名為《班狄斯論據》的附加資料給法院。我們參照美國和其他司法區的做法提交這種論據,是為了讓法院在處理有關憲法問題的案件時,能夠得到比在處理其他問題時更廣泛的事實背景資料。

要落實《基本法》,我們還須謹慎行事、努力鑽研,而目前還沒有人能夠掌握所有解決方法。律政司定必竭盡所能,確保特區的新憲法架構能夠順利運作。我熱切期望能夠繼續就與巿民大眾有重大關連的問題,與各位法律同業交流意見。

現正進行的工作

當然,律政司不只是就有關憲法的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律政司也會就對法律界或廣大巿民有重大關係的其他事宜提供意見。

律政司派出代表參與全面檢討本地法律教育和培訓制度的工作小組。我要感謝律師會、大律師公會及兩所法律學院全力協助這項工作,並深信檢討工作將可惠及整個社會。在這個需要精益求精的年代,我們應該另闢蹊徑,讓法律系的畢業生可以闖出新天地。我相信受聘於非律師事務所的機構的律師日後將須肩負更重要的任務,不但能夠在一般執業者少有接觸的工作上開拓出專門知識,還能夠帶動商界人士更尊重法律、崇尚法治。

如果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識,香港律師為內地顧客提供法律意見的機會可能會大大增加。律政司正連同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積極研究如何協助本港律師好好把握這些機遇。

澳門回歸中國也是一項需要顧及的發展。港澳兩個司法管轄區尤其須設立司法互助安排。律政司除了與內地繼續洽商司法互助事宜外,還須肩負與澳門的洽商工作。

香港本身的發展計劃,也經常需要專門法律意見。舉例來說,律政司民事法律科在興建Y士尼主題公園和數碼港計劃,以及在金融服務改革和地鐵私營化的項目上,扮演茩垠n的角色。

互聯網將可大力推動香港在廿一世紀的商貿發展。我們的法例必須促進這些發展,但利用電腦犯罪的行為也日趨嚴重,必須嚴加打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會協助擬訂計劃,為電子貿易建立一個安全穩妥的營商環境。

以上扼述的工作當然只是律政司工作的一小部分,但這些工作正好印證我們採取了先知先覺、積極進取的態度,來處理與法律界和廣大市民攸關的各種事務。

法律專業和其他事宜

回歸後的本港法律制度發展牽涉了司法機構、律師和大律師專業、學術界和律政司。律政司過去有時會遭受嚴厲、不留情的批評。我向各位保證,只要是合理和具建設性的批評,我們必會詳細研究和採取相應行動。但當一些批評是基於誤解,我們不能把它當作是指示前路的路標。如果在觀感上有困難的話,我同意對公眾清楚解釋有關的問題以糾正誤會是重要的事情,但觀感不能作為我們決策的基礎。

我謹請各位法律同業和各位法律專家團結一致,同心協力克服這歷史時刻的種種挑戰。香港具備一流的法律制度、穩健獨立的司法機構,以及能夠服務人群的法律專業。我們必定能夠合力堅守法治精神,讓我們的法律制度更臻完善。普通法的優點在於能夠不斷發展。讓我們珍視這種能力,並歡迎本港法律制度在"一國兩制"概念下茁壯成長。

二○○○年一月十七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