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漁農處易名迎接新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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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漁農處將易名為漁農自然護理署。

該處發言人今日(星期三)在宣布有關改名安排時說:「新部門名稱能正確反映部門的職責及其所提供的服務種類,確認除促進農業及漁業發展外,部門在自然存護方面工作的重要性。」

漁農處易名公告將於明日(星期四)出版的憲報刊登。

在易名後,漁農處處長的新職銜名稱為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

發言人稱,漁農自然護理署仍是由五個分署組成,各由一位助理署長主理。

該五個分署為:行政分署、農業,檢疫及檢驗分署、漁業分署、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分署和自然護理分署。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