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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二十名今(星期六)日繼續在中區政府合署外請願的人士,今晚在警方要求下和平散去。
他們約於晚上八時三十分和平散去後,警方中區指揮官范能思向新聞界表示,警方在考慮公眾安全、公眾治安及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後才作出上述要求。
根據公安條例,警方曾接受該請願團體由十一月三十日至十二月十日於中區政府合署外進行集會的通知。
但集會負責人未能控制小部分請願人士的激烈行為,因而導致昨(星期五)日發生事件,破壞現場的和平,並引致有人受傷及財物損毀。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八號
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四日(星期六) 晚上十一時三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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