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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處長張建宗致辭全文(只發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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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勞工處處長張建宗今日(星期五)在香港工業安全協會周年晚會上的致辭全文:

梁主席、香港工業安全協會各位會員、各位來賓:

  今天晚上,我獲邀出席貴會的周年晚會,感到非常榮幸。我希望藉著這個機會,和各位分享推動工作安全的一些經驗,以及談談政府對改善本港工業安全的措施。

  首先,我想跟大家回顧一些工傷意外數字。一九九八年工業界的就業人口,約佔香港工作人口的28%。然而,發生在工業界的工傷意外卻佔整體數目的68%,即共43,034宗,其中在建造業發生的達19,588宗,佔總數的45.5%,每千名工人的意外率為248;其次是飲食業,每千名工人的意外率為74,而整個工業界每千名工人的意外率則為64.7。

  不過,有跡象顯示,不論在意外數字和意外率方面,工業界的安全表現正逐步改善。與一九九八年同期比較,今年上半年的工業意外數字減少19%,意外率則下降16%。建造業的意外數字和意外率亦明顯下降,減幅分別為28%和16%,每千名工人的意外率為190.3。安全表現不斷改善,情況令人鼓舞。這顯示我們採取的推廣和執法政策,開始發揮作用。但我們絕不能因此掉以輕心,我們必須繼續努力,將意外減到最低。

  鑑於建造業的意外率一向偏高,勞工處已採取特別措施,改善該行業的安全情況。我們已制訂了一系列的策略,以下我會闡述比較重要的幾點和各位分享。

  首先,在研究工作方面,過去多個機構曾就建造業的意外問題及成因進行特別研究,但基於各種原因,能夠貫徹實行的建議少之又少。本年八月,房屋委員會的建築小組委員會決定委任一位具有本地及海外經驗的顧問,制定一套地盤安全策略。勞工處亦獲邀就這項研究提供意見及協助進行督導工作。這次可能是首次認真嘗試探討建造業問題成因的研究。顧問所建議的策略,將可以確定在房委會的建築工程中,各方的職能及責任,包括管理人員、顧問、承建商、地盤督導人員及工人。這項研究約需時五個月完成。勞工處希望與顧問攜手合作,向房委會建議一套可行的方法,並向本地建造業的主要有關機構和人士推廣良好的措施。

  大家都知道,安全費用可以直接影響安全表現。因此,在支出預算方面,我們認為建築安全的費用應另設帳目,並自成一個獨立的預算項目;否則工程、設備等方面的安全規定,可能因為分判制度或投標價極低而遭忽視或遺忘。工務工程的「安全獎勵計劃」卓有成效,進一步證明我們的理念正確。今年八月,房委會決定引進一套「安全獎勵計劃」,模式類似工務局的獨立報帳方法。我們已致函各大私人發展商,促請他們採納類似公營部門的模式,把安全項目列為工程預算中的必要部分。

  在規管程序方面,我們認為促使承建商注重安全的有效方法,是把他們的安全表現與其投標新合約的機會掛u。最初,工務局在一九九四年制定了行政制裁措施,對付在連續六個月內犯了六項與地盤安全有關的罪行,或在地盤內發生了嚴重工地意外的承建商。這些承建商須在調查委員會席前應訊,委員會在考慮承建商的書面和口頭陳述後,會決定應採取的適當規管行動,包括暫時不准這些承建商參與投標。在今年,當局修改及精簡了這些程序,包括把被裁定觸犯六項罪行收緊至五項罪行。由於涉及財政收益,這些措施證實比法庭的判罰更加奏效,也加強了本處執法工作的成效。在本年首十個月,調查委員會總共舉行了22次聆訊,15名承建商被要求退出投標,5名被嚴重警告。

  據我們了解,房委會轄下建築小組委員會最近已同意,工務局轄下調查委員會的裁決對這些承建商投標房委會工程的資格具有約束力。這即是說,如果承建商因房委會地盤被裁定犯了錯誤,其投標房委會和公共工程的資格都會受到影響。在目前市況下,大部分承建商極希望有工程可做,這項額外的制裁措施會給予公營合約的承建商頗大壓力,促使他們充分履行所有安全規定。

  我們下一個目標是私營地盤的承建商,直至目前為止,這些承建商仍未受到制裁措施所影響。建造業諮詢委員會最近舉行會議時,曾就此事進行了廣泛的討論,有部分委員提議屋宇署在考慮這些承建商是否有資格繼續留在各個承建商名冊上時,亦應看看他們的安全表現是否欠佳。我們會與屋宇署一起研究這個可行性,並會顧及法律及其他涉及的問題。

  其次,在控制工地活動方面,最近一兩年,愈來愈多私人發展商指定次承建商,在各建築地盤與總承建商一進行部分特定工程,包括機電裝置工程、屋宇設備工程等。與以前的合約安排不同,現時總承建商縱使須根據合約負責轄下地盤的安全及質素表現,但卻不知指派到地盤負責這類工作的是甚麼人。許多總承建商都對現時的發展表示關注,因為他們須對工作和工人負責,但卻難以控制,甚至無法控制這些次承建商及其工人。

  為了解決這問題,我們考慮要次承建商對特定的過失負責,否則他們未必會在地盤安全事宜上與總承建商合作。我們也會向有關的私人發展商提出我們對現時情況的關注,以提醒他們這類合約安排的缺點。

  為更方便對次承建商作出檢控,我們會考慮修訂《建築地盤(安全)規例》有關條款,使總承建商和次承建商,無論是指定次承建商或內部自行分包的次承建商,均須對違反安全及健康規定的行為,負共同及個別的法律責任。

  另外,我們非常關注工人的訓練問題,因為工人在安全意識及技能方面有充足的訓練,對於減少地盤意外的發生,至為重要。因此,我們歡迎立法會分別於今年一月和七月通過《工廠及工業經營(密閉空間)規例》和《1999年工廠及工業經營(修訂)條例》,對強制性基本安全訓練作出規定。對此,我們感到十分欣慰。直至現在,已大約有14萬名工友接受了有關建造業或貨櫃處理業的基本安全訓練 (亦即「平安咭」)。我們預算在14個月寬限期過後,即明年年底前,正式執行新例。為了增加自己對地盤安全的認識,我已於上月六日參加了建造業訓練局舉辦的「平安咭」課程,並取得了「平安咭」。這項課程使我獲益良多,我不但能夠親身體驗工友的受訓過程和了解課程內容,而且還可以藉此機會加強與業界工友的直接溝通。在此,我特別呼籲所有從事建造業的人士盡快報讀有關課程,以免延誤。

  最近,我們提交了新的《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這條新規例旨在規管推土機械及叉式起重車操作員的訓練,以改善工作場地的安全。規例生效後,操作這兩種機車的操作員便需要參加由勞工處認可的課程和領取合格證書,規例現正由立法會小組委員會審議。通過後,會有一段寬限期,給在職人士充足時間,接受訓練,獲取必要的證書。

  有關安全事務專業人員方面,建造業非常依靠註冊安全主任預防意外。不過,業界人士也注意到,很多註冊安全主任已轉投其他行業,而有些註冊安全主任並沒有用上足夠時間在地盤處理工地的問題。我們須改變註冊安全主任對本身的法定職責的看法,並加強他們在地盤的管理職能。為此,我們會建議修訂《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規例》。建議的修訂包括:

  (i) 指定貨櫃搬運業必須僱用註冊安全主任;

  (ii) 授權勞工處處長規定個別危險性高的工業經營僱用一名全職的註冊安

     全主任;

  (iii) 在註冊安全主任的職責內增訂某些安全管理職務;

  (iv) 每四年重新甄審註冊安全主任的註冊資格一次;以及

  (v) 現時,「老師傅條文」容許那些未能完全具備註冊為安全主任所需學歷

     但卻資深的業內人士,按照《安全主任及安全督導員規例》註冊。這條

     條文會被廢除,不再適用於目前指定的行業,但是,在新指定的行業內,

     這個類別的人士會獲准在12個月內註冊為安全主任。

  在安全管理方面,我們會積極推動承建商自我規管,以改善地盤安全。《工廠及工業經營(安全管理)規例》會為推行安全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依據。承建商可以實行審核制度,讓獨立人士定期審核他們的安全管理制度,並可在安全委員會討論安全事宜,蒐集工人和督導人員的意見,從而改善地盤安全。這項規例已在上月二十四日獲立法會通過,並會在12個月後生效。

  在推廣安全方面,勞工處每年都舉辦幾項大型活動。以去年為例,勞工處便和各有關政府部門及機構,舉行了大型的「建造業安全鞋推廣計劃」和「聽覺保護推廣教育計劃」。該兩項推廣活動已成功地喚起有關人士對工作安全的認識,並讓他們知道足部受傷和聽力受損,對個人安全和健康造成的危害,以及對家人構成不必要的負擔等。他們也明白到,在適當的時候便需要配戴個人防護用具,保護自已,免受傷害。

  多年來,房委會、工務局、職安局和各大承建商都各自舉辦安全推廣活動,但整個建造業卻沒有適當地關注地盤最常見的危害。在同一時間舉辦太多不同主題的活動,反而會削弱個別活動的效果。在最近一次與房屋署、工務局和職安局舉行的協調會議上,勞工處答應在今年率先協調各項安全推廣活動,並確定未來兩年的活動主題,而參與活動的業內主要機構數目亦會有所增加。今年,我們已展開以下三項主要計劃,包括:

 (i)   安全橫額推廣計劃;

 (ii)  個人防護裝備推廣計劃;以及

 (iii)  全港建造業安全獎勵計劃。

  這些活動已在十月開始分階段推行,至明年三月完成。我們的目的,是要喚起高層管理人員和地盤督導人員對地盤安全的關注。至於明年的計劃,安全推廣活動的主要對象則是工友和他們的家人。

  在這堙A我想提一提勞工處的一些內部措施。在統計及分析意外方面,勞工處已具備一個詳盡的資料庫,儲存工業意外報告和意外調查個案。最近,我們設置了另一個電腦伺服器,藉以獲取各行業機構的資料,這些資料極為有用,有助我們執行法例和採取針對性行動。此外,我們準備印製一系列簡介,分析各種意外的成因,並詳列輔助資料,以供業內參考。對意外傷亡數字高企的承建商,我們會採取一些特別措施。我們在三月曾宣布向工傷意外數字最高的建築公司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此舉已向業界發出一個十分清晰的訊號,加上工務局亦進行更多紀律聆訊,這已使有關的高層管理人員更認真注意地盤安全。對於新成為行動對象的公司,我們會先與他們進行初步討論、向他們提供意見,然後才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此外,我們已進一步提高暫時停工通知書的效力。我們最近與工務局、房委會、九廣鐵路、地下鐵路、房屋協會和土地發展公司達成協議,就是如果這些機構所委託的任何承建商在獲發暫時停工通知書後,超過兩個星期尚未履行有關規定,我們便會通知機構總部負責該項工程的人員。這樣便可以促使發展商顧及地盤安全,因這些安全事宜對其工程進度有直接的影響。發展商可以向其承建商施加壓力,以糾正違例事項及採取內部行動。

  推廣職業安全,實在需要各合作夥伴的積極參與。香港工業安全協會是一個安全專業人員協會,早於一九八二年成立,為提升本港的工業安全水平,努力不懈,貢獻良多。貴會亦經常和有關機構舉辦各類型的安全研討會、講座和安全活動,加深業內人士對職安健的認識,並提高安全文化。對於貴會積極推動本港的職安健活動,本人衷心感謝。最後,謹祝貴會會務蒸蒸日上。

  多謝各位。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