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策局與部門開支闡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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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庫務局發言人今日(星期三)在回應傳媒查詢有關一報章報導,指「港府十局超支」時表示,沒有存在任何一個政策局或部門的開支出現「失控」情況。

  他說:「任何指稱政策局和部門過份支出而導致今個財政年度首七個月錄得五百零一億元的赤字的說法,都是謬誤的。」

  「恰恰相反,本財政年度頭半年各政策局和部門在政府一般收入帳目下的總開支是九百二十八億元,只佔全年度已批核的二千億元撥款的百分之四十六。」

  發言人解釋,每個政策局和部門的支出,都是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的條款獲得批准下作出。全年開支預算一經立法會通過及制訂撥款條例之後,便已正式獲得批准。

  「已獲核准的預算在該年內不可更改,除非是得到財務委員會或根據該委員會的授權核准。按授權核准的預算變動,是會定期向財務委員會匯報的。」

  「我們控制和管理政府開支的機制是公開和有透明度的。在使用公帑方面,我們須向立法機構全面負責。」

  論到某些政策局在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首六個月的開支比一九九八至九九年度同期有所增加,發言人解釋指出,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的開支預算策劃基礎,乃是因應需求的增加而有所增長,而並非有所削減。

  個別政策局或部門的按年開支增長如何是因應各自計劃的新猷所影響,而這些新猷大多已在立法會通過的一九九九至二零零零年度預算中交代。

  不過,發言人指出,若把非經常性開支計算在內,將開支增長按年度作比較並沒有太大的意義。

  他說:「顧名思義,非經常性開支是指一些涉及一次過的開支項目,並非穩定的長期開支。今年需要動用的款項在去年未必有需要使用。」

  「我們深信公眾有權知悉政府的財政狀況。正因如此,我們已把政府的財政狀況及時地發布。為幫助傳媒作出報道,我們樂意提供協助,讓他們了解有關的財務和會計安排。」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