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傳媒辨識教育」動議辯論(只有中文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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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民政事務局局長藍鴻震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傳媒辨識教育」動議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香港是一個高度重視人權的地方,我們的《基本法》,明文保障了各項人權。

  在所有人權中,新聞和言論自由,是保護其他人權的重要支柱。政府非常清楚知道,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優越條件。為我們社會帶來動力,使我們成為國際都會,我們將繼續不遺餘力捍衛這兩項自由。

  近年來,個別傳媒機構的表現,令一般市民大眾都感到失望。他們侵犯私隱的採訪方法、渲染色情暴力的報導,導至許多社會人士提出,新聞自由是否已被濫用、傳媒是否需要監管等問題。業內有責任心的人士,亦意識到必須加強自律,以維持傳媒的公信力。

  與此同時,法律改革委員會的私隱小組,公佈諮詢文件,請市民就成立保障私隱新聞評議會的建議,提出意見。我想再三強調,這個建議並不是由政府提出的。法改會的建議,現時正在諮詢階段。政府持開放、中立態度,我們在收到法改會的最終報告書後,將參考市民所提意見、詳細研究法改會的最終建議,然後才就應否設立新聞評議會這問題,作出結論。

  政府一向認為,改善傳媒操守最佳方法,是新聞界自行成立一個有效的自律機制。這 亦是我們一貫的立場。我們和在座很多位議員一樣,都期望新聞界能盡快成立這個機制。

  我想回應一下剛才幾位議員所提及的問題。何秀蘭議員提到特首曾表示,如果傳媒不自律,政府便會介入。有關這個問題,我在前兩天請我的同事查閱董先生在不同場合發言的所有紀錄,包括電視和電台,當然我不能擔保他所查的是百分之一百的紀錄,但已是很小心查的了。董先生曾多次表示,希望傳媒能夠自律,但他從沒說過如果傳媒不自律,政府便介入。至於是否有其他人說過,這是另一個問題。經我們查看清楚的所有檔案,則並無其事。

  還有一點我想提的就是鄭家富議員剛才提出,政府準備成立新聞評議會後的安排,這可能是一個誤解。我們曾表示,政府對法改會的建議持中立態度,但我們會向法改會提出,請他們澄清其諮詢文件帶出的一些技術性問題,例如現時註冊報刊是包括一些非新聞界的刊物,如商會、貿易發展局的刊物,我們想知道他們提議監管的是否也包括這類刊物。第二個例子是他們提及在香港銷售的雜誌,由於香港有很多國際性的雜誌,例如Economist、Newsweek等,我們請他們澄清建議的監管是否也包括這些雜誌;同時應如何計算銷量,只計算香港的銷量,還是整個亞洲區的銷量,這都是技術的問題。我想重申,民政事務局或其他政府部門從沒對法改會有關成立評議會的建議作出研究,我剛才已說得很清楚。 

  無論將來是否有自律或監管機制,無論這些機制模式是怎麼樣,我們都必須繼續通過教育,去加強市民對傳媒的認識。當然,這並不是說政府應指導市民去選擇閱讀那份報 刊、看那個電視節目、或聽那個電台節目。我想何秀蘭議員的意思,亦不是想政府這樣做。

  政府可以做的是使市民更清楚認識到傳媒在現代社會的影響力,尤其是對青少年的道德觀念和人生觀的影響,使家長和子女能關注到選擇傳媒節目及刊物的重要性。此外,政府亦在保護青少年和不妨礙新聞及言論自由的大原則下,向市民提供資料,以供家長和子女在抉擇時參考。

  在教導學生理解及分析傳媒資訊的能力方面,現行的一些學科課程指引,例如小學的常識科、中學的公民教育科、經濟與公共事務科及通識教育科等,已包括傳媒教育的訊息。個別學校亦可按照學生的需要,自行設計有關傳媒教育的課程。此外,學校亦會在課外活動中向學生灌輸辨識傳媒的訊息。在教師方面,現時大專院校提供的教師專業訓練課程亦有傳媒教育的科目讓教師選修。同時,教育署亦有為現職教師安排一系列有關傳媒教育的訓練,讓教師掌握所需的技巧。而劉慧卿議員剛才提及的,我現在可回應一下,優質教育基金亦已撥款580萬元,贊助四項學校及青年機構舉辦傳媒教育的活動,例如製作教材套、進行研究、舉辦工作坊及講座等。

  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資助的大專院校傳理或新聞系課程,都將傳媒操守列入課程範圍內。我們期望新聞工作者於工作時能貫徹受訓時所學的理論。

  傳媒辨識教育不單在校內進行,也需要學校以外的團體互相配合。

  各類傳媒當中,影響力最大的要算是電視。廣播事務管理局規定,本地兩家無線電視台,在合家歡時段,即每日下午四時至八時半,或在有憐h年輕觀憐洵搮q視的播映時間內,不得播放不適合兒童觀看的節目。這時段以外播放的節目,如果是不適合兒童或青少年觀看的,電視台須把節目清楚分類為「家長指引」或「成人節目」。

  上述的節目規限及分類,有助於家長指導子女去避免觀看一些兒童或青少年不宜觀看的節目。廣管局播出宣傳短片,使更多市民知道這些規限和分類。此外,從今年10月開始,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更派員到學校、及學校家長聯絡會,去介紹電視節目分類,以幫助市民選擇適合他們的節目,幫助父母去協助子女養成健康的、觀看電視節目的習慣。

  上述的規限和分類,只適用於本地的無線電視節目。其他的電視台及電台,則須在播放任何可能使人不安的節目或內容前,清楚地向聽眾或觀眾發出提示。

  以李家祥議員為主席的青年事務委員會,多年來都很關注傳媒對青年的影響,該會在一九九一年做了一項調查,勾劃出青年人使用傳媒的習慣、及媒介對青少年價值觀的影響。該委員會於一九九七年對這課題再進行調查,並在今年就調查結果和青年人、傳媒界代表、學者、家長教師代表等舉行研討會。委員會收集到的意見,有助我們進一步思考推行傳媒辨識教育的策略。民政事務局和青年事務委員會所推動的青年發展活動,其中一項重要主旨,就是培養青年人建立正面價值觀,對青年人辨識傳媒也有很大幫助。

  最後,我很多謝各位議員今日提出的很多寶貴意見,我將把這些意見向其他有關政策局轉達,使我們在傳媒辨識教育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