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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第一題:八達通通用車票系統收取按金的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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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局局長吳榮奎的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負責管理八達通系統的公司有否計劃把已向八達通卡持有人收取的按金退還;若否,原因為何;及

(二)  當局對該公司收取按金事宜不予監管的原因為何;當局有否評估該公司的主要收入,即有關運輸機構按乘客使用八達通卡的次數而繳付給該公司的費用,是否足以令該公司財務上有能力將八達通卡按金退還給市民?

答覆:

主席女士:

  聯俊達有限公司(聯俊達)是一家由多個公共交通機構組成的私人公司,負責發展和推廣八達通通用車票系統,讓乘客可以使用八達通卡搭乘多種不同的交通工具。到目前為止,乘客使用八達通的行程每日達四百萬次。

  為數五十元的按金包括兩部分。三十元是每張八達通卡的成本;餘下二十元,是在八達通卡的剩餘票值不足以支付所需的交通費時,用以扣減不足之數。因此,聯俊達須收取按金,一方面作為失卡保障,另一方面則避免乘客在八達通卡的剩餘票值出現負數時,把八達通卡丟棄。目前八達通每日的使用量極為龐大,八達通卡亦愈來愈通行,假如不收取按金,聯俊達便可能蒙受重大的經濟損失。

  聯俊達目前以非牟利方式運作,主要收入來源是按成本向有關公共交通機構收取的交易徵費。一直以來,公司的全部收入,包括從按金所得的少量利益收入(在一九九八年為一千四百四十萬元),均全數用在投資於八達通系統的運作和發展。如要儲備足夠的盈餘,以彌補八達通卡每天四百萬次的使用量可能出現的負數票值及乘客丟棄八達通咭的損失,聯俊達便須大幅提高向公共交通機構收取的交易徵費。這些額外的交易徵費最終會導致營運者增加交通工具的收費。這個做法並不公平,因為奉公守法的乘客須支付較高的交通費用,以補貼因一些乘客丟棄出現負數票值的八達通卡所引致的損失。

  我們認為沒有需要監管八達通卡的按金,理由如下:

(一)  收取按金不但有實際需要,而且理由充分;

(二)  按金水平合理;以及

(三)  乘客可隨時退還八達通卡並全數取回按金。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