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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設立投資促進專署」動議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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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署理工商局局長張少卿就馬逢國議員的「設立投資促進專署」動議辯論之致辭全文: (只有中文)

主席:

引言

我十分感謝剛才發言的議員,對如何吸引海外投資者提供了很多寶貴的意見。

促進外來投資一向是特區政府致力推行的工作。政府了解到,外來投資能幫助本地產業更趨多元化,促進技術轉移,創造就業機會和開拓國際市場。我很高興聽到,剛才發言的議員,普遍對海外投資在本港經濟可以扮演的角色表示認同及重視。

事實証明,外來投資對本港的經濟發展帶來了很大的益處。截至一九九七年年底,香港共有超過360間外資的製造業企業和7,440間外資的非製造業企業。外來投資總額,以原來成本計算,超過7,300億元。單就在本港設立地區總部和地區辦事處的公司而言,他們就已聘用本港約百分之五點七的就業人口。

吸引外資工作

因此,我們一直致力推行吸引外資來港的工作。這方面的工作主要分為兩大方面。首先,我們必須締造一個優良的營商環境。香港擁有健全的法制、簡單和稅率低廉的稅制、世界級的基建設施、廉潔和有效率的環境及社會,以及優良的人才。這眾多的因素都給予外國投資者信心,吸引他們來港投資。我們會繼續努力不懈,保持和加強香港提供一流投資環境的優勢。

除了優良的投資環境外,適當的宣傳及推廣和諮詢及支援服務,對吸引外商來港投資同樣重要。正如剛才有議員提出,工業署在香港設有一個「一站式」的「投資服務組」,我們也在七個海外城市的經濟貿易辦事處內設立「投資促進組」。這七個城市包括布魯塞爾、倫敦、紐約、三藩市、悉尼、東京及多倫多。在港的「投資服務組」和在外的「投資促進組」互相配合,進行促進外商來港投資的工作。

海外的「投資促進組」負責主動接觸有興趣在香港投資的外商,協助他們擬定在港投資的計劃。 他們又推行各種推廣活動,例如投資展覽會及研討會,向外商介紹香港的優良投資環境,並提供有關在港投資的資料,例如工商各業的概況、土地、廠房、辦公室及人力資源的成本和供求情況、稅務事項和政府對工商業的支援計劃等等。在香港的「投資服務組」則負責跟進由海外「投資促進組」轉介的個案。 「投資服務組」的服務包括: 協助外商物色合適的本地生意夥伴, 安排外商在港進行實地視察和商談, 協助外商與特區政府機構聯繫, 辦理在港營商事宜, 以及向已經來港經營的外商提供「售後服務」,協助他們釐定擴展業務計劃。

從1997年至今年上半年的兩年半內,海外的「投資促進組」和香港的「投資服務組」一共探訪公司超過3,900次及舉辦超過110個投資展覽會及研討會。 它們每年平均處理約500個投資項目,而從1997年至今年上半年止所完成的投資項目約為230個,其中包括16個在香港成立地區總部的個案。

正如不少議員剛才指出,促進投資工作往往牽涉眾多部門,甚至非政府機構, 有效的協調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我們也深明這道理。因此,在日常工作上,工業署的「投資服務組」經常與有關政府部門,如入境事務處、公司註冊處和稅務局,保持緊密聯繫和合作,以跟進有意在港投資的個案。在制定每年的促進投資工作計劃時,工業署也會廣泛徵詢各有關政策局及部門的意見,使促進投資工作能夠配合整體的政策方針。此外,香港特區的主要官員在出訪海外時,亦不遺餘力向海外的投資者介紹香港的最新情況,鼓勵外來投資和促進貿易, 而我們的主要官員在港亦肩負同樣的重任。

加強現有服務

從以上的簡介可見,特區政府一直有專責的部門執行和協調促進投資的工作。當然,面對日益加劇的競爭,我們深明香港必須自強不息,繼續提升我們的服務水平,在激烈的競爭環境下加強吸引外來投資的工作。因此,正如財政司司長在本年的《財政預算案》中指出,特區政府現正對香港吸引外來投資的策略和政策展開全面檢討。我們已聘請了顧問,就如何加強香港在促進外來投資的工作進行深入研究。

在進行顧問研究的過程當中,我們曾就多個重要課題作仔細討論及研究,當中亦包括議員今天動議辯論中提出的問題。例如,如何加強研究能力及推廣宣傳工作,更主動地接觸和支援有興趣的投資者,並集中資源推廣一些有利香港長遠發展和有潛質的行業等等。此外,我們亦特別探討如何給予投資者優良的「售後服務」,給予剛來港的投資者更多支援服務,以協助他們鞏固業務根基和吸引他們投入更多資金在港擴展業務。

顧問研究的另一個重大課題是促進外來投資的架構安排。就此,各位議員也提出了不少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我們非常感謝。我們認為,在確定如何改善我們在促進投資方面的策略與模式的同時,必須有適當的架構安排作出配合。至於是否維持現有架構,或引進新的部門, 或政府以外的獨立機構來推展有關工作,或利用現有的其他部門或機構來促進投資,正是我們正在探討的問題。顧問即將完成其報告,我們必定會認真研究顧問所作出的建議,並積極考慮議員的意見,以便作出一個最佳和最適切本港需要的安排。待顧問完成報告和政府研究有關建議後,我們定當向立法會應囍傢鷁痕G。

剛才議員亦提到政府與私營企業合夥的策略性投資項目進行研究、甄選及策劃的工作。在這方面,最近庫務局已經就如何處理私人財團向政府提出的投資項目發出指引,我理解庫務局的同事也曾向立法會有關的事務委員會進行應齱C指引的推出,顯示政府對私人財團提出的策略性投資項目的重視,亦為我們將來處理類似項目提供一個更明確的基礎。

營商環境

單仲偕議員在其修訂動議中指出香港應透過立法來營造公平的營商環境。香港向來奉行自由市場原則,政府一直不遺餘力的改善營商環境,企業亦一直享受到在這公平和自由的環境下營商的好處。正因如此,香港取得優良的國際聲譽,在多個國際知名組織所進行的自由度和競爭力研究報告中一直名列前茅。

政府當然亦致力促進競爭。所有政策局和部門在制定政策和擬訂措施時,必須顧及競爭政策的角度。具體來說,政策局和部門須要研究其主要政策建議在競爭方面的影響、考慮新建議以促進競爭、檢討現行做法有否違反競爭政策,以及處理和競爭政策有關的投訴等。此外,由財政司司長擔任主席的競爭政策諮詢委員會亦會檢討對政策或制度有重大影響的事宜,以及研究公營和私營機構需要在那些範圍引入更多競爭。因應不同行業的需要,政府會通過立法、發牌條件、業務守則等不同措施促進不同行業內的競爭。

有議員促請政府訂立全面性公平競爭法,我們認為香港作為一個小規模和以外貿為主的經濟體系,市場競爭已相當成熟,如果未經深思熟慮便制訂競爭法,可能會引致對市場不必要的規管,長遠而言對本港營商環境、消費者, 以及整體經濟可能會帶來負面的影響。另一方面,目前因應不同行業採取相應促進競爭的措施的做法,可以更有效和有彈性地針對不同行業的需要。基於上述原因,我們認為本港目前並無需要制訂全面性的公平競爭法。

目前本港亦已有多條法例遏止不公平、欺詐或有誤導成份的商業經營手法,例如《商品說明條例》、《管制免責條款條例》、《不合情理合約條例》及《服務提供(隱含條款)條例》等。這些法例均為維持一個公平的營商環境, 提供直接和有效的保障。

無可否認,香港在亞太金融風暴當中,面對不少困難與挑戰。正如剛才有議員提出, 在1998年, 有84間以香港作為地區總部的公司, 削減它們在香港經營的規模, 這個現象當然值得我們關注, 不過, 我們認為無須過份悲觀, 外來投資在過去兩年減慢, 不是香港獨有的現象, 再者, 在這84間公司中, 只有11間離開香港, 其他的只是把規模減少, 但仍然在香港繼續經營, 我想指出的是香港仍有相當多的基本優勢。我們有一個法治的社會,具備優秀的人才,擁有一流的基建設施,更有強大的祖國作為我們的腹地。亞太金融風暴令在香港營商的成本大幅下調,令香港作為一個投資的目的地更為吸引。特區政府在過去數年大力推動創新和科技,更為香港發展成為廿一世紀知識型經濟體系提供更穩固的基礎,為商界提供更多的商機和發展空間。從興建數碼港和Y士尼主題公園,多間科技企業計劃以香港為地區總部,以致本地的企業與外國著名科技公司建立策略性聯盟等事例,都足以證明香港對外資來說仍是一個非常吸引的地方。而這些新資金更會為香港在下世紀的發展帶來新的契機和動力。行政長官在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中,亦提出一連串提高香港的人力資源素質和改善市民生活環境的措施。長遠而言,這些新措施不單令市民能夠安居樂業,更會給予外國投資者一個更佳的環境開拓商機。

結語

主席,特區政府十分明白世界各地仍有很多我們尚待認識及爭取的投資者。面對各國在促進投資工作上的激烈競爭,我們必須努力研究如何改善促進外來投資的策略和架構安排。正如我剛才指出,我們正透過顧問研究深入探討這問題。待顧問的工作完成後,我們將積極跟進,務求令香港吸引投資的工作更上一層樓。我謹此促請本會議員,支持政府在這方面的工作,使香港成為廿一世紀一個世界級大都會,一個備受投資者歡迎的地方。

謝謝。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