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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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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局局長黃星華今日(星期一)宣布,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先生已經再度委任地產代理監管局全體二十位現任委員,任期一年,由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起生效。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一日,地產代理監管局根據《地產代理條例》(第511章)成立,目的是提高地產代理的服務水準及保障進行物業交易的消費者。

  黃星華表示,在規管及推廣教育方面,地產代理監管局已為本港的地產代理業建立了良好的根基。

  他說:「過去兩年,監管局已制定了一套地產代理的發牌制度;訂出考試標準及為地產代理舉辦了兩次資格考試;為業內人士提供訓練;對某些經營不當的地產代理採取紀律行動;以及由今年十一月一日起推行規管業界執業的制度。」

  他說:「我非常感謝地產代理監管局各位成員致力工作及作出寶貴貢獻。」

  黃星華補充說:「監管局的成員組合能夠適當反映各方面的意見。」

以下為地產代理監管局委員名單:

張建東先生,JP獲再委任為地產代理監管局主席。

鄭慕智先生,JP獲再委任為地產代理監管局副主席。

其他獲再委任的委員為:

A類別人士(從事地產代理工作的人士)

蔡涯棉先生

孫漢明先生

吳錦津先生

馮銳森先生

鄧海東先生

B類別人士(從事相關行業的人士)

黃浩明先生

周永健先生,JP

梁志堅先生

陳黃穗女士,BBS,JP

C類別人士(非從事地產代理工作或相關行業的人士)

潘國濂先生

楊家聲先生,JP

程介南議員,JP

王敏剛先生,JP

李華明議員,JP

蕭婉嫦女士,JP

梁欽榮先生,SBS

胡經昌先生,BBS

房屋局首席助理局長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一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