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政制事務局局長就施政報告致謝動議辯論致辭全文

***************************

  以下為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政制事務局局長孫明揚就施政報告致謝動議辯論的致辭全文:

主席:

  不少議員在施政報告致謝動議辯論中提及有關政制發展的問題。有議員建議應盡早檢討香港特區的民主發展步伐。部分議員表示要加快香港的民主進程。也有議員對重組市政服務提出建議。我將會就這些問題作出回應。

按照《基本法》發展民主政制

  《基本法》所訂立的民主發展藍圖,對首三屆立法會選舉有明確規定,穩步前進。去年五月,我們已經成功舉行了特區第一屆立法會選舉。今年七月,本會通過了《1999年立法會(修訂)條例》,政府現正根據條例的內容積極籌備明年第二屆的立法會選舉。在2007年之前,只餘下於2004年舉行的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可以給我們考慮。

檢討香港的政制發展

  行政長官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明確指出,他希望到2007年時,社會上對政制發展將出現成熟的意見,以助決定發展政制的策略和步驟。這不應被理解為有關討論必定要等到2007年才可以開始。因為所需考慮的有關問題都是比較複雜及具爭議性的,所以一定要及早開展和籌備有關工作。有議員認為「成熟的意見」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我完全同意這個見解。關鍵的問題是怎樣孕育,形成這個「成熟的意見」。

  政制事務局1999年《施政方針》小冊子第18頁中所提出的其中一個工作重點便是為孕育這個「成熟的意見」展開第一步工作。我們將於來年研究世界其他地方所採用的政府體制,深入分析不同制度的長處和缺點以供借鏡,以期提供一套最切合香港特別情況及符合香港長遠利益的體制。至於檢討的具體程序和步驟,以及如何促使整個社會能就政制問題醞釀出成熟的意見,我們會在明年第二屆立法會選舉完成後詳加考慮。我們會在適當時候,提出不同可行的改革方案,廣泛諮詢市民的意見,鼓勵整個社會反覆思索有關問題,並且進行理性辯論,讓「成熟的意見」通過這過程醞釀出來。

  從時間進度的角度看來,政府將不會拖延有關的過程,但基於我以上的解釋,我必須在此清楚表明我完全看不到有任何可能性去完成這個過程,而又同時能夠預留充裕時間更改《基本法》對2004年第三屆立法會選舉已經作出的有關安排。所以我們的目標是使香港特別行政區能於2007年,按照基本法附件二第三項有關2007年以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就日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落實有關的工作。我們期望在這幾年的時間,得到各方面的支持,為達到這目標共同作出努力。這也是一個對議員的回應。因為有議員批評政府只是按照《基本法》所訂下的民主步伐,作為檢討的基礎,而對市民要求加快民主步伐及提早完成檢討的意見,充耳不聞。其實這些意見我們已經詳加考慮。

  辯論香港社會對民主有沒有訴求,實際意義不大。因為答案是肯定的。《基本法》第68條已經規定香港立法會最終達至全部議員由普選產生。無論市民、議員或政府,大家的看法沒有太大的基本分別。但是有關加快民主步伐的問題,情況是非常不同的。我不能苟同有關個別論者認為香港各界已就加快民主進程達成共識的見解。我不否認有些立法會議員及市民有鮮明的立{,不時用他們L而有力的聲音,呼籲各界支持他們在這方面的要求。但我現時實在看不到普羅大眾認同這個見解。

  去年7月15日,鄭家富議員在本會提出了全面直選的動議辯論。我過去幾天特別重溫辯論翌日的報章報導,發覺篇幅並不顯著,只有一篇社論論及這個問題。我也留意到該次動議辯論未有在電子媒介引大眾的興趣,只有在辯論翌日有極少數目的聽眾致電電台談及此事。

  另一方面,今年9月底,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公佈了一項民意調查,約有三成受訪者表示希望施政報告可以解決經濟發展問題,約兩成受訪者表示要解決勞工及就業問題,而政制發展在眾多市民關注的項目中只得到少於百分之一的受訪者選擇為重點項目。

  類似具指標性的例子亦不少,顯示出一向以來政制發展並非市民首要關注的問題。如果社會對加速民主化有強烈的訴求,事至如今,一定有大眾皆顯易察覺到的現象呈現眼前。因此,我們不認為按照《基本法》所訂定的藍圖作為政制檢討的基礎,是背棄民意,或者不合民情的做法。

  當論及政制發展,民間甚至是這個議會的焦點往往都只是茞援韞面直選。不過,我必須再次強調政制發展不應只是單一地爭取全面直選或茞援顗蝙巀陵u的數目,而忽略其他同等重要的因素。

  按照《基本法》的精神,我們需要確立一個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香港未來的政制發展亦不能偏離這沿用多年且行之有效的行政主導方針。此外,我們必須確保有關政制安排能夠維持特區政府的有效管治和加強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的合作關係。我們還要考慮有關建議能否滿足市民的期望和維持投資者信心等。再者,其他重要的問題如行政長官與立法會的關係、政府主要官員的任命制度、政黨政治等,都需要我們深入研究、小心考慮,然後作出相應安排的建議。

考慮制定政黨法例

  政治黨派或團體將會在香港未來的政制發展,繼續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為促進香港政制的進一步發展,我們計劃在完成2000年的立法會選舉後,研究在現有選舉制度及政治情況下,制定政黨法例是否可行和可取。我們會考慮的問題包括是否需要立例為政黨設立註冊機制,以及讓政黨可以將其名稱及徽號註冊。此外,我們會研究加強監管政黨接受捐款的問題,增加政黨經費來源的透明度。

重組市政服務

  就重組市政服務方面,立法會條例草案委員會已接近完成審議《提供市政服務(重組)條例草案》的工作,並且將會開始討論委員會審議階段修正案。另外,我們亦已在昨天向議員詳細交代提供市政服務的新架構。我們將會在十二月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和財務委員會提交有關人手編制和撥款的申請。

  我衷心希望議員能盡快完成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通過法例,並且支持特區政府就新行政架構提交的人手編制和撥款申請,以便今年年底前完成新架構的籌備工作。當踏進下一世紀時,我們將能夠為市民提供更優質和更具成本效益的市政服務。

  多謝主席。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