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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辦公室發言人今日(星期二)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政府堅決根據《基本法》保障言論及新聞自由,並會根據這原則處理法律改革委員會諮詢文件有關成立報業評議會的建議。
「我們注意到該諮詢文件發表後,社會人士就有關建議提出多方面的意見。」
「我們在聆聽各方面的意見後,才會對上述建議作出考慮,並向法改會作出回應。」
完
一九九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