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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發言人今日(星期四)宣布,中央人民政府已接納行政長官就居留權問題的報告,並將提請人大常委會要求解釋基本法有關條款。
行政長官的報告今天予以公開。報告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對《基本法》有關條款的立法原意的理解與終審法院的解釋不同,而是項判決會為香港特區帶來無法承受的壓力。
發言人表示,我們現正等候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希望中央當局理解特區政府所面對的困難。我們已向長遠解決問題的方向踏進一步。
報告指出人民入境條例於一九九七年根據特區政府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四條的理解被修訂,這些條款反映中央政府載於《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第十四節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上述修訂亦參照籌備委員會在一九九六年八月通過的『關於實施《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意見』而作出。
報告說明香港特區內部無法自行解決此問題,在面對非常特殊的情況下,行政長官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三條和第四十八條第(二) 項的有關規定,就執行《基本法》有關條款所遇問題,向中央政府報告,並提請國務院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立法原意對《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款、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三)項作出解釋。
發言人補充說:「我們理解,如果要求解釋的事項列於議程上,人大常委會將於下周諮詢基本法委員會。人大常委會於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三日起舉行為期約一周的會議,他們將於會議後公布其就要求解釋的決定。」
發言人說:「行政長官的報告提交予國務院時,特區政府亦向港澳辦遞交一套撮要。該撮要羅列社會各界人士就居留權事宜所表達的意見。該撮要由特區政府編製,供中央有關部門參閱。傳媒代表可於今天舉行的發布會中查閱全套的撮要。」
「由明日(星期五)起至七月二日(星期五),傳媒及市民可於中環花園道美利大廈七零一室政府新聞處新聞資料室查閱上述撮要。開放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星期六上午九時至中午十二時。」
完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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