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委任司法機構政務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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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

  政府今天(星期二)宣佈委任徐志強先生為司法機構政務長。徐先生將於1999年6月15日履任。

  徐先生擔任醫院管理局副總監(管理)已八年,並由1997年起兼任副總監(人力資源)一職。在1991年加入醫院管理局前,曾在政府工作約二十二年,先後擔任過行政主任和政務主任。曾任衛生福利科首席助理衛生福利司(衛生)和臨時醫院管理局助理秘書長。

  司法機構政務長協助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處理司法機構的整體行政事務。他的角色是提供基礎支援,協助法官及司法人員有效地執行職務。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表示:「徐先生具備豐富的管理及行政經驗,本人深信他必定可以為司法機構具有效率的行政管理作出貢獻。」

  徐志強先生之簡歷如下:

  徐志強先生現年五十歲,現任醫院管理局副總監(管理/人力資源)。最初於1969年加入政府,任職於行政職系,其後在1979年轉任政務主任。於1985年升任高級政務主任,1988年晉升為首長級丙級政務官。在政府服務了二十二年後,於1991年離職,加入醫院管理局,任職副總監(管理)。

  徐志強先生曾先後取得理學士學位(倫敦)和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香港)。1996年在英國獲認許為大律師,並於1997年在香港獲最高法院認許為大律師。

  徐志強先生已婚,育有一名女兒。

一九九九年六月八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