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加強管制高錳酸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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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建議加強管制高錳酸鉀,將高錳酸鉀從《化學品管制條例》(第145章)附表3中刪除,改列入附表2中。該化學品是非法製造可卡因的主要物質。

  由行政長官指令加強管制高錳酸鉀的《化學品管制條例》(修訂附表3),將刊登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四日(星期五)的憲報,並於六月九日提交立法會。

  現行第145章條例對高錳酸鉀的管制,是當此化學品由香港輸往11個中美及南美洲國家時,必須領取輸出牌照,並在每次運輸時領取個別批准。

  條例修訂後,高錳酸鉀將列入附表2中,凡製造、輸入及輸出此化學品均須領有牌照,而在每次輸入及輸出此化學品前,持牌人還須申請個別批准。至於高錳酸鉀經轉運途經香港時,轉運、搬運及儲存亦會受嚴格限制。

  保安局禁毒處發言人表示:「政府修訂條例旨在使化學品原料的管制符合聯合國在一九九八年六月通過的決議,決議呼籲各成員國改善監管化學品原料出入口的機制及程序。」

  他補充說:「這亦反映香港在國際間防止化學品原料轉運作非法製造毒品用途所作出的努力。」  

  高錳酸鉀在工業上可作為一般氧化劑及漂白劑的化學品,亦可用作製造消毒劑、染料及化學試劑。

  香港並非製造高錳酸鉀的地區。目前,高錳酸鉀從其他地區,包括內地運入香港,再轉運至其他國家。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