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恐嚇小販管理主任男子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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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臨時區域市政局發:

  一名三十二歲男子因刑事恐嚇一名區域市政總署小販管理主任及自稱為黑社會會員而被法庭定罪及判處入獄。

  有關案件最近在荃灣裁判法院進行聆訊,被告被指於去年十一月二十日在青衣島恐嚇要斬傷該名正在進行掃蕩小販行動的小販管理主任。

  案發於當日上午九時三十分,一支小販事務隊在涌美村七十五號外空地發現一名與被告合夥經營的無牌小販向途人兜售凍肉。

  當其中一名首先到場的小販管理主任準備拘捕該名小販時,被告出現並自稱為黑社會會員,出言恐嚇該名執法人員。

  其他小販管理主任見狀立即增援,成功拘捕該名小販。當時被告雖能逃離現場,但其後在附近被警方截獲。

  被告最終被法庭裁定刑事恐嚇及自稱為黑社會會員罪名成立,分別被判監三個月及一個月,兩項刑期同期執行。

  同案被捕的二十五歲小販於去年底已因阻街、違例擺賣及出售受限制出售的食物罪成而被判罰款。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