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立法會二題:設立藥物評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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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陳智思議員的提問和壎芮盓Q局局長霍羅兆貞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新加坡政府現正設立一所藥物評估中心,以評估擬註冊的新藥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有否計劃在本港設立該等中心,特別是關於中藥的評估;若然,當局將會採取何種措施,以確保該中心能夠與地區內其他藥物評估中心競爭;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在本港,藥劑製品必須先經安全程度、效能及素質三方面的評估,方可獲准註冊及銷售。評估工作由藥物註冊委員會進行,這個委員會由「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根據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成立,成員包括多名醫生、藥劑師、一名獸醫及一名化驗師。在評估的過程中,如有需要,委員會會徵詢專科醫生及大學學者的專業意見。這些安排的作用與新加坡成立的藥物評估中心相似。

  在中藥方面,如立法會通過《中醫藥條例草案》,當局會成立一個法定規管架構,以管制中醫藥的執業、使用和買賣。有關的規管包括要求所有中成藥須要註冊後,才可在本港出售。我們會設立一個與現時評估藥劑製品相似的評估架構,為申請註冊的中成藥進行上述三方面的評估。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