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政府澄清數碼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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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日(星期二)澄清數碼港計劃並非對盈科拓展集團(盈科)有偏袒。

資訊科技及廣播局發言人回應傳媒查詢時強調,直接與盈科磋商是一個可接受的安排。

他指出,一個具吸引力的數碼港計劃需夥拍一流的資訊科技和服務公司。然而,這類公司一般都不參與大型物業發展計劃,更不會參與物業發展計劃的投標。而盈科則願意承擔風險和作為主要租客。

他續說:「其次是時間問題。我們需要在其他正在冒升的資訊和電訊中心佔據領導地位之前,盡快出擊。如果進行招標,有關計劃便會被延遲,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第三點,也是極重要的一點,就是盈科能夠協助我們向招租對象推廣數碼港。盈科與英特爾公司合組的聯營公司會成為數碼港的主要租客,而且還能覓得其他資訊科技界頂尖公司成為主要租客。我們絕不希望完成浩大的工程後,招租對象卻無意問津,以致得物無所用。」

發言人說:「按照現在的安排,可以保證發展計劃質素優良、政府所費資源減至最少,而我們首選的資訊科技及服務公司也已明確表示有意成為主要租客。」

迄今為止,透過盈科的努力,除了盈科和英特爾公司合組的聯營公司外,已有七間這類公司簽署意向書,成為數碼港的主要租客。

發言人亦重申數碼港是一個策略性基建計劃,並非地產發展項目。

在硬件方面,這計劃為租戶提供具高智能設備的建築群,最先進的電訊及資訊基建,以及各項共用資訊科技設施。在軟件方面,數碼港創造了一個匯聚資訊科技界人才的智能寶庫。

發言人說:「數碼港的附屬住宅發展是籌集資金的一個途徑,藉以達成預期的成果。此外,擁有強大資訊科技背景的公司才能完全符合數碼港發展的要求。」

盈科作為共同發展商和主要租戶,將負責設計、興建,和投入資本以發展數碼港,而政府將全資擁有數碼港(包括土地、建築物和設施)和全數的租金收入。

發言人說:「換言之,發展商將負責所有的建築成本,和承擔有關的商業風險。而盈科唯一的收入來源是附屬住宅發展,以負擔發展費用。」

「數碼港將於二零零一年底/二零零二年初至二零零三年分期完成,而住宅單位則須待二零零三年才會分期落成。」

「在政府和盈科攤分出售住宅樓宇後所得的利益前,將撥出二億元設立發展基金。政府現時的構思是發展商亦必須負責數碼港的長期管理,包括向資訊科技公司推銷數碼港的設施。」

「發展商的回報,將取決於建築成本、地價(將於批出發展權時決定)、住宅樓宇的售價和融資方式。我們現時估計有關的回報將較一般物業發展項目為低。」

發言人亦強調,有關數碼港的總樓面面積並不存在任何秘密。事實上,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已經在三月五日的記者會和三月八日的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上作出澄清,指出附屬住宅發展的地積比率介乎三至四倍之間。他說:「現時估計為三點八倍。」有關總樓面面積、地積比率和設計圖則將於本周內提交城市規劃委員會考慮。

發言人表示,政府在公布數碼港計劃前,並無收到其他私營機構提出類似的建議,但政府在住宅發展的部分股本,可公開予有興趣的第三者購買。

他補充說:「購買者將有權按購入的股份分享純利,但不能參與計劃的設計、建築和管理。」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六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