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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單仲偕議員的提問和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鄺其志的書面答覆:
問題:
傳呼服務業面對�茖茼蛣o展蓬勃的流動電話服務業的競爭,經營日益困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a) 電訊管理局在1998年就各類牌照所收取的牌照費分別為何;
(b) 電訊管理局在1998年用於處理與傳呼服務及流動電話服務兩個行業有關事務的開支分別為何;
(c) 鑑於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的固定資產回報率在1997至98年度及1996至97年度分別為56.9%和43.8%,遠高於14.5%目標回報率,當局有否評估現時的牌照費是否定於適當水平;若有,評估結果為何;
(d) 鑑於競爭劇烈,不少傳呼服務公司替其用戶繳交傳呼機牌照費,當局會否考慮調低該項牌照費;若會,建議減幅或百分率為何,以及新收費將於何時生效;及
(e) 電訊管理局採取了何種措施來減輕傳呼服務業的負擔?
答覆:
主席:
(a) 電訊管理局於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所收取的牌費收入按牌照類別細分的列表載於附件內。
(b) 傳呼及流動電話服務營辦商均須領有公共無線電通訊服務牌照。電訊管理局於一九九七至九八年度就管理該項牌照的估計開支為5,300萬元。該局並無就規管傳呼業及流動電話業兩者各自的開支數字。
(c) 電訊管理局所收取的牌費自一九九零年起從未增加。但由於電訊市場在以往幾年迅速增長,以致電訊管理局的牌費收入大幅增加。為了縮減收入與成本之間的差距,電訊管理局在一九九五年成立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時�倍敓潀炮O凍結五年。但是,移動電台數目的淨增長率持續高企,促使電訊管理局就移動電台(包括傳呼機)的預計牌費收入作出檢討。按檢討的結果,電訊管理局建議把每個移動電台的牌照年費調低20元。該牌照費按建議下調後,我們預計電訊管理局營運基金的回報率在二零零二至零三年度會下跌至低於14.5%的目標水平。
(d) 行政會議在一九九九年三月二日制訂了《1999年電訊(修訂)規例》,以實施電訊管理局的建議。該修訂規例已於三月五日在憲報刊登,並於三月十日提交立法會。如徵得議員同意該修訂規例,則每個傳呼機的牌照年費將於一九九九年五月一日起由75元減至55元,減幅為26.7%。
(e) 除減收牌費外,當局亦簡化了傳呼機的類型檢定程序。以往,新型號傳呼機在引入香港前,必須先由電訊管理局測試有關的新型號樣本。現在,只要供應商申報其引入的新型號傳呼機是符合相關的技術規格,電訊管理局便會發出類型檢定證書。這套簡化程序令傳呼服務營辦商能以較短的時間和較低的成本將新型號傳呼機引入市場。此外,電訊管理局亦預留足夠數量的無線電頻率,供香港與內地之間的傳呼漫遊服務使用,藉此協助傳呼業發展。
完 一九九九年三月十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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