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公報

 

 

將軍澳分區計劃大綱圖獲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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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批准將軍澳分區計劃大綱草圖。

  規劃區位於西貢南面一個狹長的水灣內,面積為一千七百八十三公頃,現有人口約十七萬人,預料該區在全面發展後,人口會達四十五萬。

  主要的土地用途地帶如下︰

* 約三十九點二一公頃(佔總土地面積百分之二點二六)的土地,已劃作「綜合發展區」。此地帶包括兩幅土地。第九十二區內的現有電影製片場用地已納入這個地帶內,以作綜合重建用途,以發展低密度住宅。政府規定,在這個地帶內進行的發展或重建計劃,其住用部分的整體總樓面面積不得超逾一萬五千七百平方米,而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逾一層開敞式停車間上加六層。

* 第八十六區內的土地旨在促進綜合發展,包括興建地下鐵路車廠、地下鐵路車站、附連物業及輔助社區設施,政府亦規定,在這個地帶內進行的發展或重建計劃,其住用部分的整體總樓面面積不得超逾一百六十一萬二千八百平方米,而主要作零售用途的非住用部分的整體總樓面面積則不得超逾四萬平方米。

* 約二十七點七九公頃(百分之一點六)的土地,已劃作「商業/住宅」地帶,此地帶的土地基本上會集中在市鎮中心,以及可藉日後建成的地下鐵路將軍澳支線而提高交通暢達程度的地區中心。

* 約一百四十一點二七公頃(百分之八點一三)的土地,已劃作「住宅(甲類)」地帶。該區的住宅用地主要劃作這項用途,其中包括預留作公共租住屋h、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屋苑、夾心階層住屋計劃屋宇、住宅發售計劃屋宇及私人住宅用途的土地。已清拆的調景嶺平房所騰出的大部分土地亦在此地帶內,作公共房屋發展。

* 約四點四九公頃(百分之零點二六)的土地,已劃作「住宅(乙類)」地帶,作中等密度住宅發展。該區共有兩幅土地預留作這項用途,分別在第四區(康盛花園)和第五十一區。後者為香港氧氣廠舊址,將用作進行重建計劃。

* 三十八點一八公頃(百分之二點二)的土地,已劃作「住宅(丙類)」地帶,作低密度住宅發展。此地帶並細分為「住宅(丙類)一」和「住宅(丙類)二」兩個小區,其內的發展各受不同的最高地積比率、最大上蓋面積及高度限制所規限。

* 約二十二點零五公頃(百分之一點二七)的土地,已劃作「鄉村式發展」地帶,以保留現有鄉村和提供土地讓其擴展,並預留土地用以重建受政府計劃影響的村屋。為確保這些鄉村日後的發展或重建仍保留鄉村風貌。當局規定在這個地帶內的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逾三層(八點二三米)或現有建築物的高度,兩者中以數目較大者為準。

* 約七點三公頃(百分之零點四二)的土地,已劃作「工業」地帶,以反映現有的工業發展。若議擬在此地帶內作重工業、厭惡性行業及危險品貯存等工業發展,需先獲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批准。

* 約一百一十四點八九公頃(百分之六點六一)的土地已劃作「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該區現有或計劃闢設的主要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包括中小學、大會堂、圖書館、室內康樂中心、社區中心、護理安老院和宗教機構、醫院、診療所、警署、消防局及/或救護車站、政府員工宿舍、政府辦公大樓、中華基督教青年會青年營、電力支站、電話機樓、抽水站、配水庫及電影製片場。第八十六區東南部的土地興建一座採用不易受噪音影響設計的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建築物,以阻隔可能由這幅土地以南的工業h所產生的噪音。

* 約二百四十五點二九公頃(百分之三十四點一壹)的土地,已劃作「休憩用地」,以預留土地作主要的動態和靜態康樂用途。此類擬建的設施包括位於第六十八區的海濱公園、第四十五區的市鎮公園和第十二、二十四、二十五、三十七、四十及七十二區的地區休憩用地。第七十七、一百零一和一百零五區的堆填區在堆填活動完成後,亦會發展作主要休憩用地。

* 約二百四十六點四三公頃(百分之十四點一八)的土地,已劃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帶,此地帶包括商業/住宅發展暨公共交通交匯處、工業h、深水海旁工業用地、地下鐵路路軌和地下鐵路車站、一間巴士廠、一個爆炸品貯存庫、加油站、碼頭、污水處理廠和墳場。

* 約七百三十九點四三公頃(百分之四十二點五四)的土地,已劃作「綠化地帶」,以促進自然環境的保育及防止市區式發展滲入,並提供更多土地作靜態康樂用途。根據一般推定,這個地帶不宜進行發展。

* 其餘約一百零六點六公頃(百分之六點一三)的土地,是預留作道路用途。

  經批准的分區大綱圖(編號S/TKO/6)現在渣華道三百三十三號北角政府合署十五樓規劃署;尖沙咀東部麼地道七十七號華懋廣場十一樓一壹一三室西貢及離島規劃處;及西貢親民街三十四號西貢政府合署二樓西貢民政事務處展示,供公眾查閱。

  大綱圖的副本在測繪處位於北角及彌敦道的地圖銷售處有售。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