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統籌局局長就「全面檢討目標為本課程」議案的致辭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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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星期三)立法會會議上,教育統籌局局長王永平就楊耀忠議員提出「全面檢討目標為本課程」議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很多謝各位議員就目標為本課程這個題目,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在回應議案前,我想簡單介紹我們推行目標為本課程的理念,以及該課程的主要特色。

  任何完整的學校課程都應該涵蓋四個主要部分,即教育目標、教授內容、教學方法與及學習評估。在香港,傳統小學課程側重教授內容,雖列出了學生在課堂中應該學習的內容,卻未有訂出明確及清晰的學習目標,以及能啟發學生思維的學習方法;教學模式亦主要是以教師為中心。

  我們的教育需要配合時代轉變,不斷更新和自我完善;推行目標為本課程正是課程發展更新和改進的其中一項主要措施。課程的目的,主要是加強培育學生的學習能力,以及促進他們的智能發展;課程中引入的新元素包括:

* 按明確目標進行教與學,茩孩橦撉壅恁B技能,以及培養正確的態度和價值觀;

* 加強培育學生的推理、傳意、構思、探究和解決問題五種基本能力,培養高層次的思維技巧,以增加自學能力;

* 鼓勵教師採用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模式;

* 學習目標及學習過程並重。

  這些元素,已經獲教育界普遍認同。體現在課堂中,以中文科為例,教學重點由過往側重讀及寫兩方面,轉而照顧學生掌握聽、說、讀和寫四方面技巧的需要;又如英文科,在教學上加入生活元素,讓同學能將從書本中學到的文法、句子結構和詞彙等,靈活地應用在日常生活上。目標為本課程所能發揮的效用,已是不言而喻。

  事實上,香港大學於一九九六年的研究報告亦已肯定了目標為本課程的理念,研究結果顯示:

* 約七成的教師認為引入目標為本課程後,學生對學習的興趣增加了;教師與學生的互動和學生之間的互相交流、以至合作式的學習亦有所增加;

* 約六成的教師認為學生的自信心和學習上的主動性增加了;

* 超過五成的教師認為學生的技能增加了;及

* 約六成的校長和教師表示,教師之間的溝通、自主及協作文化均有所改進。

  教育署最近就目標為本課程的未來發展路向,徵詢全港所有中、小學校長和老師的意見。我們所得的回應顯示,目標為本課程的各個主要元素,均獲得超過八成的支持。

  教育署從一九九五/一九九六學年起正式推行目標為本課程,目前已將課程推展至小學四年級的中、英、數三科,並會分別在一九九九/二零零零及二零零零/零一學年推展至小學五年級及六年級。正如我剛才所說,引入目標為本課程是為配合時代轉變,更新和完善學校課程的措施;倘若暫緩於今年九月在小五推行目標為本課程,將窒礙了小學課程改革的步伐。

  從實際角度考慮,暫緩在小五推行目標為本課程,亦有相當困難。現時已有接近百分之九十的學校,採用目標為本課程。暫緩推行目標為本課程,將會令學校、教師和學生感到無所適從;同時亦意味荂A教師需要暫停應用已日趨純熟的目標為本教學技巧,而學生則需要再次接受偏重死記硬背、以課本和教師為中心的學習方式。很明顯,這對教與學都沒有好處。

  教育署推行目標為本課程,亦同時引入目標為本評估,一方面是讓教師能更全面掌握學生的學習進度,針對學生的需要進行教學;另一方面也讓家長了解子女的學習水平、進展、長處和弱點,以便配合學校教育。我知道教育界對目標為本評估有不少意見,包括評估工作繁複,教師工作量增加,而教師及家長亦未能有效利用評估的結果,來改善同學們的學習。同時,我亦理解,因為政府尚未訂定目標為本評估跟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關係,而令學校和家長感到疑慮。

  針對這些問題,教育署一直有為教師提供校本培訓、協助學校及教師編製校本課程、讓學校分享彼此推行目標為本課程的經驗。另外,就所收到的回應,教育署更已在最近重新整理及簡化學習評估重點。現時,我們正在考慮進一步的改善方案,包括:

* 簡化目標為本評估記錄和報告,包括鼓勵教師多採用非正規評估(如觀察),取代頻密的正規評估;並將完成發展一套電腦系統,協助教師記錄、報告及分析學生學習表現及評估結果;以減輕教師的工作負擔;

* 派發簡化評估和善用評估結果的單張;舉辦簡報會,向家長和教師解釋如何利用評估結果,幫助學生取得進步;

* 除進行校訪、教師培訓、以及為學校提供參考資料外,我們會更廣泛收集從研究所得資料及部分學校的良好實踐經驗,透過網頁及其他媒介,發放至學校;以令教師能在教學評估的過程中,有效利用評估結果,提高教學成效;

* 明確訂出目標為本評估跟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關係。教育署初步的建議,是讓學校在中學學位分配辦法中,為小五及小六呈報的三次分數之內,可自行選擇納入不超過百分之二十的「平時分」,以全面反映學生在各學習目標上的表現。為給予學校最大彈性,學校亦可選擇不將「平時分」計算在內。

  就這些方案,我們剛完成了諮詢全港所有學校。根據所得意見,我們會在短期內決定如何進一步改善目標為本評估。

  總括來說,課程發展是一個不斷改革的過程。教育署推行目標為本課程,就是要補充過往不足之處,加強高層次思維的培育,並將知識與生活結合,讓同學們能面對二十一世紀的挑戰。我想重申,目標為本課程的整套理念,已得到教育界的普遍肯定,只是當中評估的環節,因各種原因,而未能充分發揮原有的效用。教育署正調整推行策略,以期將問題逐一解決。楊議員在發言中,澄清"暫緩"的意思,是希望讓個別學校選擇是否參予目標為本課程、與及不要把目標為本評估及初中派位掛u。關於第一點,現時學校實施目標為本課程,是可以因應個別不同的客觀條件,以不同步伐來進行。至於目標為本評核及中學派位的關係,教育署的構思,是容許學校最大彈性,由學校自行決定是否將「平時分」,計算入就中學派位向教育署呈報的分數之內,以不超過百分之二十為上限。

  我很高興發言的大部分議員,都肯定目標為本課程的概念和整體路向,並就當中的推行細節,提出了不少寶貴的意見。我們將吸取以往的經驗,和考慮大家的意見,以令整個課程的推行更為有效和順暢。特別是在評估方面,教育署更會參照最近向學校諮詢的結果,加速檢討各改善方案,以期有關安排,能一一在下學年開始前落實。

  多謝主席。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