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就動議辯論「檢討廢物管理政策」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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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署理規劃環境地政局局長劉勵超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動議辯論「檢討廢物管理政策」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很多謝各位議員在新的一年開始時,就廢物這一個對香港極為重要和實際的問題進行辯論。在未來數月,我們仍要努力脫離經濟困局。而很多影響經濟復甦的因素都在我們控制範圍以外,要視乎世界市場和其他地方所作的經濟決定。

  但改善我們管理廢物的方法,使香港不論在環境上、經濟上都有進步,卻絕對是我們能力所及的。

  正如有議員指出,在一九八七至一九九六年這十年間,香港的都市廢物數量,包括住宅、商業和工業廢物的總和,共增加了百分之三十八,遠遠超出了同期的人口增長率。單在一九九七年,香港就需要棄置超過三百萬公噸的都市廢物。我們不可以長此下去承擔這個水平的廢物量,因它威脅我們的環境,而且反映出我們尚未能夠善用資源。這些考慮促使我們徹底檢討本港管理廢物的方法。

  我們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由一個茩咻炮側o物,以及提供基礎設施以便安全地處理廢物的系統,也是一個非常迅速地加重納稅人和差餉的人士負悚漕t統,轉變至另一種制度,既可為防止和減少產生廢物提供經濟誘因,又可有助發展有關廢物分類、回收、再用和再造的行業的一個制度。

  隨著這項檢討的結果,政府在一九九七年發表一份減少廢物的草擬計劃,並廣泛徵詢廢物管理業、專業團体,有關諮詢組織以及當時的立法局的意見。其實在這方面,政府亦在一九九七年向專業團體及相關行業進行諮詢。

  當局參考了各界人士提出的眾多意見後,把減少廢物草擬計劃發展成為於去年十一月發表的“減少廢物綱要計劃”。

  綱要計劃包括一套內容廣泛的“防止廢物產生計劃”,其中提出的措施如下:

* 為廢物的分類、回收和再用提供支援;

* 消除一些鼓勵產生廢物的因素,同時提供有利條件鼓勵防止廢物的產生以及回收和再用廢物;

* 提供有關對環境負責操守的教育,並嘉許及獎勵這種行為。

  議員可能未有留意,其實我們已在132個公共屋h(共83個)及私人屋苑(49個)設置了廢物分類箱。臨時市政局及臨時區域市政局在20個人流較多的地方(如巴士總站、火車站和地鐵站)放置廢物分類箱,以推動廢物回收及循環再造的行動。機場管理局在赤P角機場內也提供相同設施。當然,這數目聽起來不算很多,但這始終是一個開始,去鼓勵廢物分流。另外,我們將會修改建築物規例,要求新大廈騰出更多空間作廢物分類用途。此舉可使廢物分類這項行動變得實際可行和較易經營。我們會致力把廢物分類設施推廣至全港,讓每個家庭都有機會支持減少廢物的行動。當局會為物料回收計劃提供資助,並已開始闢設土地專供循環再用和回收廢物設施之用。至於批地及其他援助方面,議員亦有提供意見;對這些意見,政府將加以考慮。此外,我們還會作出技術援助和加強宣傳,以配合一些介紹新技術的示範計劃,以推廣減少廢物和物料回收行動。

  提供有利因素是一個重要的課題。現時香港市民並沒有考慮棄置廢物所要付出的代價。於是無論收集或處理廢物的費用是多少,納稅人和交差餉的市民都得照付如儀,而收集或循環再造物料的承辦商經常碰到的困難,正如一些議員指出,就是製造廢物的人不肯用心把廢物分類,而且即使他們決定棄掉東西,也不用理會需要用多少金錢來處理這些廢物。

  由於一間廢紙再造廠的倒閉,近幾個星期以來,剛才在辯論中亦有議員提到,政府與其補貼製造廢物的人士,倒不如補貼廢物收集商或再造商。亦有其他人認為從環保或經濟角度上更可行的是,與其花錢將廢物傾倒在堆填區內,倒不如將這些錢直接注資在循環再造工業上。這個意見聽來似乎很有吸引力,但卻忽略了基本問題,就是我們首先要減少廢物的產生。向有關行業直接資助,只會間接鼓勵製造更多廢物而非減少廢物,這絕對不能解決問題的根源。況且,直接資助這些工業可能有違我們在世界貿易組織的各種承諾。

  我們需要考慮的問題是,應否要求納稅人和付差餉的市民承擔任何補貼費用。假若我們實行堆填區收費,將會促使廢物製造者認真正視減少廢物和把廢物分類的問題。這樣廢物回收、廢物收集和再造業才可有比較穩健的經營基礎,同時亦能鼓勵提高業務效率和採用環保的做法,而無需長期資助那些低效率的做法和浪費資源的行徑。

  我要清楚表明的是,當局並不把徵收堆填區費用視為唯一解決香港廢物處理問題的方法。我們要做的事還有很多,不過,我要強調兩點:

* 首先,如果沒有因實施堆填區收費所帶來的推動力,促使市民長期自律和提高效率,不論我們做多少教育、多少宣傳,也很難使香港社會在珍惜資源方面帶來真正而持久的改變。假如香港要在下一個世紀持續發展,這種心態和態度上的改變是必需的。

* 第二,我們沒有把實施這項收費視為一種懲罰性的措施,這也不是一項我們自己想出來的詭計。絕大部份國家很早已經採納收費制度。我們的目的是要撤銷對損害香港環境和經濟表現的補貼。徵收費用是令到市民和工商業明白社會對廢物的產生、回收和棄置須付出的代價,使我們因此更有效地減少所付出的代價。我們現正檢討以往提出的建議,並打算在未來數月為徵收簡明而有效的費用訂定方案,藉此達到多項成效,包括取消直接資助廢物的產生以提供資源支持工商業或公眾廢物的回收和相若的環保措施。

* 這是回應議員對當局應成立基金支持循環再造工業或其他環保措施的建議。在其他地方,這類的計劃是由堆填區收費所得的收入所支付。我們須詳細考慮這項計劃在香港如何可以成功運作,但無疑這種模式確有相當可取的地方。

* 對於資助環保研究和教育宣傳等工作,政府其實早在一九九四年已經成立了一個為數五千萬的環保基金,而在去年亦加撥五千萬元來資助社會人士及團體進行研究及宣傳推廣工作。教育當然可改變行為,我也有同感。教育市民的計劃早已展開,並得到環保團體的大力支持及參與。我們將繼續改善對政府僱員的環保教育工作。在政府部門內推行的「環保經理」計劃是其中一種途徑。我們也引進一項新措施,我已在最近去信各局長及部門首長,要求他們每年提交環境報告,透過這種要求,我們希望將更具推動力,以確保推廣和嘉許對環境負責任的做法,這是政府內部要做的事情。此外,讓市民大眾有更多機會把環保知識付諸實行同樣重要,而提供廢物分類設施便是方法之一。另一項重要措施是提供有關環保產品的資料,並鼓勵市民購買這類產品。我們會與商界合作,以開展這方面的工作。我們亦會實施一項名為“明智減廢”的計劃,對推廣有效減少廢物措施的公司予以嘉許。

  剛才我僅簡略說明防止廢物產生計劃的多項措施。這些措施將透過一連串制度上的改變而推行,並會由新的基礎設施作為支援。張永森議員提出很多次政府在焚化爐方面會有什麼計劃,我的答案是,其中最大型的基礎設施將為建造新的能源回收焚化爐,而有關的建議將於數月之後確定。我們也將考慮設立一個或多個「再生資源中心」。我們將在短期內進行一項研究,考慮如何將物料回收的設施與廢物管理系統連貫起來。我們對這項研究的結果,是持開放態度的。

  首項制度上的改變就是即短期內成立“減少廢物委員會”,讓業內人士、環保團體、學術界和政府得以聯手推行防止廢物產生計劃之下的各項措施。政府也會在一些主要行業成立專責小組,以尋找和推行特定的措施減少來自某些行業和界別的廢物。酒店業和公共房屋界的專責小組已經成立。此外,將在第一階段成立的專責小組,還包括政府、快餐業、酒樓餐廳、零售業以及新機場。

  上述的“減少廢物委員會”和各專責小組,都會由環境保護署成立的資源回收小組作出支援。當局已為這些專責小組定下目標,要在二零零七年把減少的都市廢物數量增加一倍。要達到這個目標,他們需為我剛才提到的每一界別訂立明確目標、作出檢討並確保情況有所進展,以及建議新的措施和目標。他們會定期向環境諮詢委員會報告,而這些報告也會提交本立法會和公開發表。推行“減少廢物綱要計劃”是踏出重要的一步,使香港成為一個可以持續發展的城市,因此定期報告進展以監察和量度進度,是達致該重要目標不可或缺的部分。

  正因如此,如果我對蔡素玉議員所提動議的回應是,「我們無需作出更多檢討」,我相信蔡議員不會太過驚奇。因為香港市民期望見到,而政府也會坐言行,貫徹執行“減少廢物綱要計劃”所定下全面改善廢物管理制度的措施。聽了議員這麼多的意見,當然有一些政府還要詳細考慮,但我得到的印象就是大部分的意見其實是支持“減少廢物計劃”的多項措施。我和政府各同僚定當接受各位議員的敦促,以確保本港的管理廢物制度得到改善,並提供更佳基礎發展物料回收和循環再用的行業。這正是政府的目標。正如有議員提出,要達致這個目標,政府、工商界、以至本港每個家庭,每一個市民,均要付諸實踐,在未來的日子逐步作出有系統的轉變。行為上、態度上的轉變,很多人未必能一下子適應,但是為了下一代和自己的未來,這是非常值得做的。

一九九九年一月六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