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懲教署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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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星期二)宣布,現任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伍靜國,將於一九九九年三月接替黎明基出任懲教署署長。黎明基服務政府三十五年,將於明年三月開始退休前休假。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林煥光對黎明基過往三十多年來的優秀和忠誠服務致謝。在評論伍靜國的新任命時,林煥光說:「伍先生有豐富的管理紀律部隊經驗,加上他的專業知識及領導才能,我深信他非常適合這項任命。」

  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亦說:「我有信心伍先生定能勝任新職,而懲教署在伍先生英明領導下,會繼續他們優良的工作表現。」她又稱讚黎明基對懲教署多年來作出的貢獻。

  以下為伍靜國及黎明基的個人簡歷:

黎明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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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基在一九六三年十二月加入政府,任職食水樣本檢驗員,後於一九六八年十一月加入當時的監獄署為主任。他於一九九零年七月晉升為懲教署助理署長,及於一九九三年三月成為副懲教署署長。在一九九五年八月,黎明基晉升為懲教署署長。他將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在達至正常五十五歲退休年齡開始退休前休假。

伍靜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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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靜國在一九六六年十月加入政府任職見習警務督察,於一九九三年六月晉升為警務處助理處長,及於一九九六年六月晉升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他現年五十二歲。

  多年以來,伍靜國曾於警務處不同工作範圍服務,包括社區關係、員工關係、訓練、行動及行政工作。於一九八七年至一九九零年期間,他出任警察訓練學校的校長。在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二年期間,他出任港島總區副指揮官,及後於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五年,出任警務處助理處長,分別負責考察及服務質素監察。他於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六年期間,出任港島總區指揮官。自一九九六年六月,他出任行動處處長。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