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1998年商業登記(修訂)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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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庫務局局長俞宗怡動議二讀1998年商業登記(修訂)條例草案的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我謹動議二讀1998年商業登記(修訂)條例草案。

  我們最近就商業登記制度的運作情況進行檢討,以在有需要的範疇進行簡化及更新。我們打算採用新的電腦系統及改進辦公程序,以提高商業登記制度的運作效率及迎合現今商業社會的步伐。我們預期這些改進措施可以將處理新商業登記申請的時間,由六天縮短至四天。

  現行的《商業登記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的部分條文局限了稅務局簡化其運作程序的空間。本條例草案的目的旨在修訂有關條文,以配合及實行各項的簡化建議。

  本條例草案的其中一項主要修訂是建議設立一套開放式的商業索引,公開讓市民以自助形式翻查業務的商業登記號碼。目前,任何人士如能提供足以識別一項業務的資料,例如該業務的商業登記號碼,便可要求稅務局從商業登記冊內翻查有關的業務資料。倘若該人士未知悉有關號碼,便需要求稅務局翻查該號碼,方可再作進一步的查閱。稅務局每年均接獲約十萬宗這類翻查的要求。

  建議的開放式索引可令市民迅速地取得所需資料,並減輕稅務局的工作量。我們將來或會以電子形式,例如在互聯網,將索引公布。建議的索引只會載列剛足夠用以識別已登記業務的資料。由於目前稅務局在接獲要求的情況下亦已提供該些資料,因此,建議的索引並無抵觸稅務局一貫遵守的保密原則。

  另外,條例草案亦建議稅務局可向公眾人士,以未經核證形式,提供商業登記冊上的資料。這項新的服務省卻必須以人手進行的核證程序,令索取登記冊上資料的過程自動化,從而節省處理的時間。這項服務亦使我們將來能夠透過電子方式將有關資料傳送予查詢人士。

  本條例草案的修訂建議旨在簡化程序及改善服務,希望議員支持條例草案。

  謝謝。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十一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