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安置籠屋居民及單身人士"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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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署理民政事務局局長盧鎰輝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回應劉千石議員就"全面安置籠屋居民及單身人士"提出的議案致辭全文:

主席女士:

首先我多謝劉千石議員,提出這個動議。

剛才我很留心聆聽每一位議員的發言。演辭內容充份反映了各位議員對床位寓所(即俗稱“籠屋”)及其住客,以及一般單身人士的居住及福利問題的關注,亦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供政府參考。很多意見均與房屋局及房屋署有關,而很多議員亦提議民政事務局向有關部門反映他們的意見,這點我們一定會跟進。

劉議員的議案中除了涉及床位寓所住客的安置問題外,亦包括社會上一般單身人士的房屋及福利的問題。所以我曾諮詢房屋局局長、房屋署署長及社會福利署署長的意見。我謹代表政府作出一個綜合的回應。

不過,聆聽議員的意見後,我覺得像有人已讀過我的講辭,講辭的內容都在你們的估計之內。縱使如此,我有責任解釋政府的政策及方向,所以希望議員批准我在此讀出講辭。

床位寓所屬於私人寓所,基本上設有多個床位出租。大部份床位寓所均位於人口稠密的市區,並已存在和經營多年。床位寓所住客選擇在這類寓所居住,主要是由於地點方便、租金低廉。

政府了解到,由於這類寓所租金低廉、地點方便,所以市民對床位寓所是有一定的需求。因此,政府的政策並非取締床位寓所或出租床位,而是透過立法確保床位寓所符合某些消防或樓宇安全的最低標準﹐以保障居者安全。為了達到這個目的,政府於1994年制定了《床位寓所條例》,訂明一套法定的發牌制度,用以規管床位寓所的樓宇及消防安全。

自該條例於1994年制定以來,政府已給予床位寓所經營者一段長達四年的寬限期,讓他們向牌照事務處註冊,並進行必需的改善工程,以符合條例的規定和申領牌照繼續經營。上述寬限期已於1998年6月30日屆滿。

劉議員與幾位議員提及床位寓所發牌的數字,而劉議員所講有關登記和持牌的床位寓所數字是正確的,即全港共有已登記的持牌床位寓所63間,住客1189人;但有關登記但未能獲發牌的床位寓所數字則有可商榷之處。我想指出,已登記但未能獲發牌的床位寓所有29間,住客545人。牌照事務處正促請經營者完成改善工程,並申領牌照,否則政府便會採取執法行動。

剛才幾位議員,如劉議員和李永達議員亦有提及未登記床位寓所的數字。我想強調,民政事務處十八區職員會從各種途徑及方法﹐找出未登記而受《床位寓所條例》監管的處所。此外﹐我藉此機會再次呼籲社工、臨時區議員、社區領袖、業主立案法團及互助委員會向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舉報懷疑無牌經營的床位寓所。牌照事務處一定會跟進。

關於安置床位寓所住客的措施,發牌制度實施後,一些經營者因為不能夠或不願意遵守法例所規定的安全標準而選擇減少床位數目,甚或結業,以致部分床位住客必須遷出。不過,我們已作出承諾,保證不會因為實施發牌計劃而使任何床位寓所住客無家可歸。如果需遷出已登記床位寓所的住客需要安置,我們會給予協助。

在需遷出的住客當中,凡年滿或年逾60歲或有醫療健康護理需要的個別人士﹐或有家眷居於床位寓所者,社會福利署會考慮讓他們入住社署資助的福利院舍,或透過體恤安置安排他們入住公共屋h。

至於60歲以下而又需遷出的住客,他們可申請入住民政事務總署開辦的單身人士宿舍。目前我們已經在各區購置了38個私人物業﹐並將它們改闢為單身人士宿舍﹐為受影響的床位寓所住客提供大概530個宿位。長遠方面﹐我們現正進行一項計劃﹐在床位寓所眾多的地區興建多層單身人士宿舍。第一間這類宿舍位於深水鶠 順寧道﹐可容納310名住客﹐現已落成入伙。另一間位於西環高街的宿舍則會於2001年落成﹐為港島區的床位寓所住客提供270個宿位。此外﹐我們亦正與各政府部門磋商﹐以便在財政資源許可下﹐在西環的士美非路、九龍城的庇利街、西九龍填海區、觀塘的褔塘道和深水

的褔榮街等地點設立同類單身人士宿舍。此外﹐東華三院又計劃在山東街興建一幢宿舍。上述各個宿舍落成後﹐我們的單身人士宿舍計劃﹐便可為本港各區受影響而遷出的60歲以下床位寓所住客﹐提供住宿選擇。

除了民政事務總署之外,社會服利署資助的“市區單身人士宿舍”,為年滿60歲及以上或有健康問題的床位寓所住客及有住屋需要的單身人士提供短暫居所。這類宿舍現時共有四間,分別位於柴灣﹐灣仔﹐樂富及長沙灣﹐每間可提供40個宿位﹐而平均入住率達七成以上。此外﹐社署亦計劃於未來3年興建4間同類型宿舍﹐將會在荃灣、上環、紅磡及深水

設立﹐由非政府機構﹐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營辦。自《床位寓所條例》制定以來,社會褔利署已分別透過公屋體恤安置或安排入住福利院舍或市區單身人士宿舍等方式,協助約1,100名住客獲得安置。社署會繼續定期探訪床位寓所﹐務求聯絡到有需要人士﹐協助他們改善居住環境及獲得適當的援助。

我要指出,民政事務總署的單身人士宿舍計劃與現時的公共房屋計劃是有分別的。單身人士宿舍計劃是特別為配合實施《床位寓所條例》的發牌制度而實行的,目標住客是年齡低於六十歲而因發牌制度的實行而須遷出的床位寓所住客,並不是社會上一般的單身人士。我借此機會簡介房屋局和房屋署的公共房屋計劃,特別是處理單身人士公屋的需求。

房屋局局長告知本局﹐房屋委員會早於1985年起設立單身人士輪候登記冊,讓年滿18歲或以上的單身人士申請公屋。申請人須符合其他申請公屋的資格,如入息及資產限額。

政府十分關注長者的住屋需要。年滿58歲或以上的公屋申請人,可獲撥入“高齡人士優先配屋計劃”。這類人士於配屋時必須年滿60歲。而兩位或以上高齡人士,無論是否親屬關係,亦可共同申請“共享頤年”優先配屋計劃。自1985年以來,房委會已為超過30,000名單身人士提供各類型的公屋單位。現時公屋輪候冊約有19,400個單身人士申請,其中一半為高齡人士。

其實,任何真正無家可歸人士,可獲房屋署安排入住臨時收容中心或中轉

房屋。另外,房委會亦在公共屋h撥出適當單位供非政府機構設立單身人士宿舍。

未來公屋計劃由1997/1998年度至2001/02年度,房委會將提供46,000個單人公屋單位,包括30,000個高齡人士單位。房委會估計在1998至2001年間,每年約有200個合資格的床位寓所住客,透過輪候冊或體恤安置,入住公屋單位。

長遠而言,我們已定下目標把整個輪候編配公屋的平均時間於2001年年底前,縮短至5年,於2003年年底前,縮短至4年;並於2005年年底前,再縮短至3年。

關於劉議員提及的綜合服務,所有公共屋h皆設有辦事處,在必要時,職員會轉介個案到有關部門或非政府機構,尋求幫助。房委會在1990年起推行「屋h老人社區服務計劃」,目的為連繫屋h獨居老人,確定他們的個人要求及所需資源,鼓勵他們多參與社區活動及義務工作,及為他們設立支援網絡。至今,該計劃已擴展至二十五個公共屋h。

此外,房委會亦設有長者住屋,提供二十四小時舍監服務及其他設施﹐使長者能在舒適的環境下安享頤年。

房委會在有眾多高齡人士聚居的舊型唐樓的地區,包括紅磡,灣仔,荃灣,油w地及深水

,設立了五個房屋事務詢問處,以便利市民,特別是住在居住環境欠佳的私人樓宇單位的高齡人士,查詢有關公屋的資料。在不久將來,第六個房屋事務詢問處將在香港西區設立。詢問處職員亦探訪在私人樓宇居住的高齡人士及床位寓所居民,鼓勵及協助他們在輪候冊上登記。由一九九五年三月至今,房屋署職員已探訪1,500位床位寓所住客。在一九九七年十月至今年八月,已有315位床位寓所住客登記申請公屋。

此外﹐社會褔利署每半年派員探訪已登記的床位寓所﹐向其住客提供各類褔利服務﹐包括經濟援助、個案輔導等﹐以幫助有需要人士。當發現有年老、體弱或身體不健全的住客需要房屋方面的支援時,家庭服務中心的個案工作者便會提供協助。

展望將來,「床位寓所」的存在,的確在某種程度上影'鄐F香港的聲譽。我們正採取措施,切實執行《床位寓所條例》,將床位寓所的安全納入正軌,而受到實施法定發牌制度影'鄏荈溝E出的住客,皆可獲得適當安置。至於一般單身人士的房屋和福利需要,政府有關部們將繼續以現有行之有效的程序與途徑處理。

多謝主席。

一九九八年十月十四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