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第二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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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廣東省代表今天(九月二十四日)在香港召開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的第二次會議,參與會議的雙方代表團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女士及廣東省常務副省長王岐山先生率領。財政司司長曾蔭權先生和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司長張良棟先生亦出席了會議。

2. 會議就六項議題達成以下共識:

(一) 連接粵港兩地資訊網絡

  雙方同意建立香港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的政府間專用互聯網絡,兩地政府可通過此專用互聯網絡瀏覽網上的信息及交換電子郵件。雙方政府已成立粵港信息技術與產業化合作專家組,以便協調兩地政府的網絡互聯工作和監督工程進度。這個小組並會進一步研究和制訂信息技術與產業化合作的有關計劃。

(二) 改善陸路口岸管理

  雙方同意實施兩項措施,分別為延長現有四個陸路口岸的服務時間和分階段實施貨車自由選擇口岸出入境。以改善陸路口岸管理和紓緩日益繁忙的跨境交通。這兩項措施的具體細節見附件一。

(三) 粵港兩地合作促進旅遊

  雙方已成立專家組,共同研究如何進一步加強粵港兩地在推動旅遊業方面的合作。這個小組同意擴闊現存「珠江三角洲旅遊推廣機構」的工作層面和擴大其合作範圍,與及實施五項推動兩地旅遊的措施。這五項措施的具體細節見附件二。在實施前,廣東仍需就這些具體建議向中央有關部門取得批准。

(四) 加強跨界環境保護合作

  雙方確認兩地政府重視環境保護和加強合作的決心。兩地政府會透過粵港合作聯席會議保持緊密聯繫,務求解決雙方關注的跨界環保問題。為此,雙方通過了一份合作聲明,同意進行四方面的環保工作,致力保護后海灣、大鵬灣及珠江三角洲的自然環境及生態資源。這份合作聲明和四項工作的具體細節見附件三及四。

(五) 廣東省的營商環境

  雙方同意探討如何改善港商在粵的營商環境。

(六) 粵港科技合作

  雙方同意探討如何促進粵港兩地的科技合作。

獻策小組

3.  雙方同意成立一個獻策小組,發掘長遠的合作課題。

4.  會議並一致認為粵港兩地政府可按「一國兩制」的原則和互惠互利的前提,在現有的合作基礎上,尋求更廣闊和更高層次的合作領域。雙方同意就此加強工作。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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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善陸路口岸管理

  以下是改善陸路口岸管理的兩項具體建議─

(一) 延長現有四個陸路口岸的開放時間

   (1)羅湖口岸,早上提前半小時,即以現時的7時提早到6點30分開閘;晚上延長半小時,即以現在的11時延長到11點30分關閘。有關建議會在今年10月15日實行。

   (2) 皇崗口岸,客車和小汽車通道以今年10月15日延長1小時,即以現在晚上9點延至晚上10點關閘。客運車輛24小時通關問題,今後視具體情況再定。

   (3) 文錦渡口岸,以1999年4月1日,客車和小汽車通道由現在晚上8點延至晚上10點關閘,與貨車通道同步。

   (4) 沙頭角口岸,以1999年4月1日,貨車通道由原來晚上6點延至晚上8點關閘,與客車通道同步。

(二)分兩個階段實施貨車自由選擇口岸出入境

  第一階段,以1998年10月15日,准許行走文錦渡、沙頭角口岸的貨車在這兩個口岸晚上關閘後,可行走皇崗口岸24小時通關的貨車通道。第二階段,視皇崗、文錦渡、沙頭角三個口岸行車量與需求量,再考慮全面實行自然分流。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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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港兩地合作促進旅遊

  以下是推動兩地旅遊的五項建議(在實施前,廣東省仍需就這些項目取得中央有關部門的批准) —

(一) 將現行經港到深圳旅遊的外國遊客的便利簽證安排伸延至珠海經濟特區,旅客可從一個經濟特區進入,經另一個經濟特區離境,並准許這些旅客選擇順道旅遊六個廣東境內重點旅遊城市;

(二) 容許更多香港特區的註冊旅行社營辦組織外國旅客使用便利簽證遊粵的旅行團;

(三) 准許在深圳和珠海工作或居住的某幾類外地人士異地辦理香港遊手續;

(四) 同意粵港旅行社可以合作組織廣東居民到經國家旅遊局特批的國外目的地旅遊,並容許廣東居民出國旅行團在完成國外行程返抵香港後,可分散返回廣東;及

(五) 適度放寬粵港兩地註冊旅行社接載海外遊客的旅遊巴士出入深圳的過境配額。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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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粵港在環境事務方面的合作聲明

  鑑於粵港兩地經濟建設發展日趨迅速,極有可能引致跨界污染問題。因此兩地早於八十年代已經開始在保護環境方面作出交流合作,其後更於一九九零年成立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經過多年的共同努力,雙方在環境事務上取得了不少成果。隨茩輕鉿^歸祖國,兩地的合作得以進一步加強。

  廣東省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全力支持粵港環境保護聯絡小組現時及未來的工作,雙方同意必須致力保護后海灣(深圳灣)、大鵬灣及珠江三角洲的自然環境及生態資源。雙方會全面落實改善后海灣(深圳灣)及大鵬灣環境的工作計劃,並會盡快展開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的研究工作,以及就加強保護中華白海豚方面的合作,作進一步研究,以發展一套聯合保育計劃。此外,雙方同意加強在保護珠江三角洲水質方面的合作,以處理該區的污染問題。

  雙方政府決心加強廣東省和香港特區之間在環境事務方面的合作,並會透過粵港合作聯席會議保持緊密聯繫,務求解決雙方關注的跨界環境問題,為建設一個共同享有的美好環境而努力。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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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跨界環境保護合作

  以下是粵港雙方同意推行的四項環保工作的具體細節 -

(一) 全面落實改善后海灣和大鵬灣環境的行動計劃,以求達到雙方早前確定的環境質量指標,並且會定期對行動計劃作半年一次的審核,有需要時採取額外行動,進一步控制這兩個地區的污染情況及保護環境資源。而所有擬在這兩個地區進行的大型發展項目,在展開工程前,必須進行全面環境影響評估,並諮詢雙方的意見。

(二) 於一九九九年初展開對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的聯合研究,調查該區空氣污染的性質和嚴重性,並制定行動計劃,以防止該區空氣質素惡化。

(三) 參照雙方在處理珠江三角洲空氣污染問題的經驗,加強在保護珠江三角洲地區水質方面的合作,以處理該區的水質污染問題。

(四) 加強雙方在保護中華白海豚的合作,以發展一套適用於珠江河口,包括香港及廣東水域範圍的聯合保育中華白海豚的計劃。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四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