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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昨日(星期三)通過一九九八年假期(修訂)條例草案,政府發言人今日回應新聞界查詢時,宣布一九九九年的公眾假期如下:
所有星期日 一月一日 星期五 一月一日 農曆年初一 星期二 二月十六日 農曆年初二 星期三 二月十七日 農曆年初三 星期四 二月十八日 耶穌受難節 星期五 四月二日 耶穌受難節翌日 星期六 四月三日 復活節星期一 星期一 四月五日 *清明節翌日 星期二 四月六日 勞動節 星期六 五月一日 佛誕 星期六 五月二十二日 端午節 星期五 六月十八日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 星期四 七月一日 中秋節翌日 星期六 九月二十五日 國慶日 星期五 十月一日 #重陽節翌日 星期一 十月十八日 聖誕節 星期六 十二月二十五日 聖誕節後第一個周日 星期一 十二月二十七日 +公眾假期 星期五 十二月三十一日
註:
*由於一九九九年的清明節及復活節星期一適逢在同一日,因而將該日之後第一個並非公眾假期的日子訂為增補公眾假期。
#由於一九九九年的重陽節適逢在星期日,因而將翌日訂為公眾假期。 +此增補的公眾假期是一項積極及加強準備和信心的措施,以預防及減低因二千年數位問題可能引致的不正常情況。本決議並不影響1 9 9 9 年以後的年份的公眾假期數目。
完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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